6月18日,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了铁道部起草的《铁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提出,铁路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工期、降低工程质量。(6月19日《北京晨报》)
给铁路建设过程中的罔顾工程质量盲目压缩工期现象亮出的这张“红牌”是痛定思痛后的理性纠偏,是对症下药———去年“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组织开展了高速铁路及其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发现:有的高铁建设项目存在赶进度、抢工期、压缩工期现象等。
多年来,在很多领域,赶进度、抢工期、提前完工都被很多人视为一种积极先进光荣的现象,似乎工期提前的时间越长证明干劲就越足,建设单位习惯把提前完工当做一种成绩,媒体也对此乐此不疲地宣扬。实际上,这是一种完全错误的建设理念。
曾有媒体报道,在外企承包的某项工程中,中方施工人员加快了进度,提前完工,本想求得表彰奖励,却遭受了外企的处罚。外企认为,没有严格按照工期要求施工违反了合同规定,也无法保障工程质量。这家外企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工期课。
工程工期是经设计单位科学计算规划得出,符合建设规律,工期的长度不仅与工程的工作需求量相对应,也与工程的质量相对应,按部就班地按照工期设计施工是对工程的每一个环节质量的最好保障,当然,并非提前完工的工程质量就一定有问题,但不容回避的是,提前完工的工程,尤其是盲目抢工期的工程,很容易因为施工注意力不集中、施工粗糙、施工工艺没有达到必需的时间要求、施工时段不合适(如,应该白天施工而在晚上施工,应该温暖季节施工而在冬季施工,等等)而引发这样或那样的质量问题,埋下安全隐患。在这方面,我们已有过太多教训,有不少抢工期工程在完工后不久就暴露出质量瑕疵,轻则重新返工,不断返工,浪费了巨大的社会资源,重则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令人痛心不已。由此看来,一味追求速度,盲目抢工期,罔顾工程质量和安全,也是一种“偷工减料”。
无论如何,质量和安全都是第一位的,速度、工期只能排在之后。在各个建设领域,我们一定要摈弃抢工期光荣的错误理念,摈弃一味求快的思想,尤其要摈弃为了献礼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牺牲工期的做法,树立科学的工期观。笔者以为,法律不仅要向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的盲目抢工期亮红牌,也要向其他工程建设领域的抢工期亮红牌。
□李英锋
责任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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