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进入垄断行业是此次中国经济结构性转型的重要部分,人们寄希望于此次经济结构调整打破垄断坚冰,提升正在滑坡的市场经济效率。
6月19日,电监会与国土资源部接连发布允许民资投资电力、油气勘探等领域。此前,已有铁道部等发布相关规定,从推出的规模、从各部门的响应程度看,此次改革得到了外部的强力推动,既是债务危机、金融危机、经济下行倒逼的结果,也顺应了中国企业生产效率下降呼唤制度突破的呼声。
虽然此次国资放低身段,在具体的项目、招标、准入行业等方面有所突破,但衔金汤匙出身的傲慢难以遮掩。
民资进入的具体领域大多资金需求量大,未来不可预测性高。
如电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支持与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不同所有制企业进入电力市场,列举了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与小水电几项。除了小水电之外,其他新能源投入大、回收周期长,虽然新能源是未来发展方向,但我国在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最近两年呈式微之势,申请国际资金日益困难,小水电虽然所需资金量不大,一则需要审批,二则价格与运输掌握在电网手中,最近十几年一直存在水电上网电价之争,而地电自拉电网与国电对峙,甚至在西部地区上演了一出“全武行”大戏。
国土资源部对民资较有诚意,1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与全国工商联合发布,采纳了民资的某些建议,说明在《意见》制订过程中,并非政府部门与垄断企业关起门来自说自话的一言堂。
《意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油气资源的勘查开采、土地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在所列举的行业中,包括支持民资参与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查开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主体依法开展页岩气、煤层气、油砂、页岩油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查开发。如果民间资本投资主体无相应勘查资质,可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以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竞争,获得非常规油气资源探矿权。在上述所举的具体行业中,都是十分重要、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技术相对较为落后,需要迎头赶上的领域,同时所需要的资金量十分庞大,以两桶油之力如果不吸纳民资,可能独木难支。
民资承担资金、技术、收益风险,而在主要利源的成熟领域,实际上没有向民资打开大门。
国土资源部虽然“鼓励和规范国有石油企业与民间资本在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领域的合作”,但是,对于合作区域的勘查开发的方案,国有石油企业拥有审查权,将合作合同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承担合作区域勘查开发行为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对于民资而言,与国资分享产权、向国企让度管理权,民资最害怕的噩梦产权不清、只有出资权没有管理权有可能卷土重来,民资必然慎之又慎。而垄断企业摇身一变成为监管者,没有外部强有力的约束、没有经济上的强大刺激,不可能无缘无故与民资分享管理权与红利。
更可惜的是,对民资而言至关重要的关键领域改革语焉不详。如电监会提出,督促电网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民营发电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严格执行电力调度规章和规程,确保调度和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加强电价及电费结算监管,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统一的电价政策。保障民营发电企业享受平等的电价政策,并及时足额结算电费。统一电价、足额结算,是民间电力企业久已盼望的平等待遇,对于电网企业的制约成为重中之重。希望很快有具体细则出台,否则强大的电网企业,可以找个堂皇的借口用化骨绵掌把一切约束消泯于无形,所有的改革沦为空谈。
风险高?不怕。高风险有可能意味着未来的高收益;资金量大?不怕。民资可以成立新能源基金、甚至煤层气基金,参与下一轮中国未来的建设。民资最怕的是,承担所有的风险,管理权与红利权成为垄断企业的恩赐,地方政府在日子好过之后一抹脸,把民资等同于投机者,替官商勾结背了黑锅。
用制度解决上述病根,是此轮中国民资进入垄断行业的改革核心。与垄断企业相比,民资相对弱势,无法通过一项规则。现阶段的经济特色需要强有力的平台与约束机制,达成国资民资、普通民资与权贵资本之间的均衡,因此,特殊的制度不可或缺,如民资有专门的快速的申诉渠道,对违规的地方政府与垄断企业实行严格的监督,记入政绩信用黑名单。
责任编辑:贺一鸣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