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高院今年2月29日开庭审理,到6月底双方达成和解,用时短短四个月的时间。除了国家工商管理部门表态对苹果的压力外,除了谢湘辉律师所说的广东高院法官几个月在调解上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和解的时机,正是时间问题,促使苹果需要尽快达成和解,尽快将iPad商标划至自己的名下。
这一方面是苹果新一代产品New iPad的上市,另一方面则在于随着iPad市场的启示,市场上各种Pad产品已经鱼龙混杂,苹果如果不能真正从自身商标、自身品牌进行正本清源的话,最终将不免受到山寨产品的攻击和挤压。
换句话说,iPad商标权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苹果从此之后可以在中国市场上名正言顺地使用这一商标,更重要的是,在即将开启的Pad市场的激烈竞争中,苹果可以据此为自己进行维权。
所以,也有分析人士表示,“苹果之所以愿意开启这场商标权的拉锯战,愿意最终为此支付这笔高昂代价,是因为苹果希望通过案件的宣传,让所有消费者,包括二三线城市,甚至四五线城市的消费者都了解到苹果产品的魅力,同时为未来iPad的市场维权打下基础。因为苹果料定了iPad在中国市场会创下更大的营收。”
案件结束:启示长存
该案对本土企业的意义在于,每个企业都应该有自己的商标战略,企业从初始就应该注重自己的商标保护。
根据广东高院的公开资料显示,本案调解协议于6月25日生效,苹果公司于6月28日向该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调解书。目前,深圳中院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按照经验来看,快的话只需要一两个星期,办完手续,商标就会转到苹果名下,苹果新一代产品The New iPad在中国上市已扫清了法律障碍,在占据苹果全球20%甚至更高份额的中国市场,苹果可以再继续它的销售神话。
然而,无论如何,6000万美元的和解金额都将成为苹果在中国市场上的一个败笔。
对于该案的意义,谢湘辉告诉记者,“该案对跨国公司有着重要的启示,跨国公司需要注意到,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已经很完善,从执法层面来看,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系也很完善,中国尽管存在或多或少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情况,但并不意味着政府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跨国公司需要尊重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
同时,区别于国外“没钱就不能打赢官司”的情况,在中国,只要合法,只要有道理,同样可以打赢官司。
“而该案对本土企业的意义还在于,每个企业都应该有自己的商标战略,企业从初始就应该注重自己的商标保护,并提升自己的品牌形象,一旦遇到商标侵权,要勇于保护自身的商标权益,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商标维权,iPad商标和解金额显示了商标的价值,国内企业不应该再认为知识产权毫无价值。”谢湘辉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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