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楼市存五大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石家庄市房地产市场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石家庄市住房局市场稽查部门相关人士介绍。
一是有24个商品房销售场所存在以下问题:应当按规定公示的事项内容不完整、位置不醒目、张贴不规范,预售房源价格表、销控表未按规定及时填写,个别销售人员素质不高,存在为追求成交量故意夸大宣传的现象。
二是部分项目存在违法销售行为:河北君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将部分不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以团购、内部认购、办理VIP卡等各种形式违规销售;部分购房者贪图便宜,凭侥幸心理购买手续不全的房源,对违规销售行为产生的后果认识不足,风险意识差。
三是河北宝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在无开发企业资质的情况下,违法开发房地产项目。
四是部分城中村违反相关规定,将利用城中村改造政策建设的村民回迁房违规向社会销售;部分村委会为了眼前利益,将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违规向社会销售,从而导致这部分按现行法律法规无法确权的房源和“小产权房"不断出现,购房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证,同时也破坏了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五是有的项目还未启动,开发单位就开始违规宣传,或以合作建房为名进行非法销售,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或诈骗,极易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拟出台五措施打击违规售房
据石家庄市住房局相关人士介绍,结合房地产市场的实际,该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意见》,现已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意见》的核心提出了五项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措施。
一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加大对开发企业擅自预(销)售、捂盘惜售、虚假宣传及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项目资金监管,防止开发企业将资金挪作他用可能导致的工程停滞、延期交房甚至形成项目“烂尾”,保护购房人利益。
三是制订了《商品房项目资金监管办法》,并作为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上报市政府。市政府法制办正履行立法审查程序,不久将公布实施。
四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告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
五是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机制和政府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和税务机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文/本报记者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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