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观点 > 时事评论 > 正文

评论:怎么忍心向“房奴”征收房产税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近日,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为全面推行房产税提供技术和人员储备。

税收是国家大事,涉及民众切身利益,我国《立法法》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这说明,无论是增加税种还是对既有税种进行改革,都必须通过立法形式予以确定,税法的立法和修改,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税收法定”。

且不论“国富民穷”,且不论政府要厉行节约,且不论减税是时代潮流,且不论对存量房征税面临着房屋价值评估等一系列难题,单说房产税的合法性,就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税收是国家大事,涉及民众切身利益,我国《立法法》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这说明,无论是增加税种还是对既有税种进行改革,都必须通过立法形式予以确定,税法的立法和修改,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税收法定”。

向所有住房征收房产税,全国人民会答应吗?代表民众意志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审议通过吗?请那些言之凿凿将房产税推广至全国、推广至所有住房的单位和人士,不要忘了这个根本问题。不管民众同意不同意,绕过最高权力机关,个别部门、政府机关想增税就增税,这样的时代应该一去不复返了。


责任编辑:王雪莲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