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经济 > 行业聚焦 > 正文

航运企业禁止以零运价揽业务

来源: 新华08网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对于国际海运市场持续低迷,“救助”政策终于浮出水面。交通运输部15日印发《关于促进我国国际海运业平稳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针对航运低谷期特点,研究采取有效政策措施,支持海运业发展。同时,通知要求,加强国际海运市场管理,引导规范行业平稳有序发展,禁止海运公司以“零运价、”“负运价”揽业务,严厉查处恶性杀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通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航管理部门)要研究采取有效政策措施,支持海运业发展,具体表现在:其一,积极引导国际航运企业加快拆解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船舶,避免运力盲目发展,优化运力结构。并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和联营,优势互补,做大做强,发挥规模效益;其二,严禁国际航运企业、无船承运企业以低于正常、合理水平的运价提供服务,例如以“零运价”、“负运价”方式承揽货物以及其他损害国际海运市场秩序的行为,妨碍公平竞争;其三,严禁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国际航运企业在经营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值得一提的是,有关协会还希望国家给予财税支持,如适当考虑减免国内航运企业营业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推进“国货国运”等。据悉,目前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正就航运企业应如何应对当前的市场危机、需要国家给予什么样的支持和政策进行研究,或许有更多的政策出台。


责任编辑:李静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