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确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上调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的东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30元,发放标准为全省最高。
据了解,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高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确定,由市人民政府提出,经省人社、财政部门结合当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各市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执行。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东营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130元,提高幅度达21.67%。目前东营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12.7万人,上半年征收失业保险费3616万元,重点用于帮扶“4050”人员、夫妻双方下岗、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等特困群体,充分发挥了“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社会保障功能。而对已按照原发放标准领取7月份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将追溯至7月1日起实施的新标准执行时间予以补发。
责任编辑:王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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