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论者将“黄金月饼”称为“雅贿”之物,其实,“黄金月饼”何雅之有?穿上“节日外衣”后成了“糖衣炮弹”,反而更具迷惑性、麻痹性。
中秋前夕,北京一家公司推出了多款用真金白银制造的月饼。两枚10克的黄金月饼,一套9520元;6枚10克的黄金月饼,一套25740元;两枚50克的黄金月饼,一套47620元。据称公司做金银月饼业务已经五六年了,只是往年的款式和产量都没有今年这么大。
“翡翠白菜”不是白菜,“黄金月饼”也非月饼,是货真价实的金子。“黄金月饼”的滥觞,最早可以追溯到六七年前,在每年中秋如期而至。一路走来,千夫所指,就是不能“无疾而死”,反而愈见蓬勃,今年的款式更多、产量更大,结果当然是购者更多,收者益欢。
“月饼”不能吃,“黄金月饼”的想象力直把古人羞愧死。月饼本为民间佳节礼尚往来之物,披上“黄金甲”之后,礼不再是礼,物还是那物——阿堵物,其普通礼品的属性便荡然无存。因为它太沉重,远远超出亲朋戚友间纯洁的情谊,而成为灰色交易的载体。不必作“田野调查”,许多“黄金月饼”的“旅行线路图”也是相当清晰的,通过权力买方之手,流向卖方之家,再流回到贵金属市场,完成一次漂亮的利益输送。
有论者将“黄金月饼”称为“雅贿”之物,其实,“黄金月饼”何雅之有?玉器、瓷器、古玩、名人字画等多少还有点雅,黄金、汽车、豪宅、现金、有价证券等,俗得不能再俗,一点“雅”意都没有。黄金有价有市,送价值数万的“黄金月饼”和送现金有啥不同?都是赤裸裸的行贿,穿上“节日外衣”后成了“糖衣炮弹”,反而更具迷惑性、麻痹性,更容易把对方“拉下水”。许多贪官落马之后,都不认同自己节日所收的“礼物”是受贿行为(哪怕堆成小山),盖因如此。
正因“黄金月饼”具备“腐败潜质”,自现身之日起就饱受诟病,吁求封杀之声此起彼伏,年年不辍。数年前,有关部门还真顺应呼声,发过“天价月饼”之禁令,可惜如雨打芭蕉。商人们瞅准“商机”,制造“道具”,主动迎合、助长不良社会风气,固然属于“道德贫血”、社会责任感缺失。但是,退一步想,商人也很“冤”,“黄金月饼”与腐败何干?“黄金月饼”何德何能,承担得起腐败骂名?须知腐败在先,“黄金月饼”在后,物必自腐,而后虫生,腐败实在怨不得他人。何况,没有“黄金月饼”,还会有“黄金粽子”、“黄金大饼”;没有黄金还有现金,不要现金还有物品。试问历朝历代,清官经常稀缺,何曾缺过行贿之物?
消费文化只不过是社会意识的镜像或衍生物。有怎么样的社会意识,就有相对应的消费文化;有怎么样的消费文化,就有相应的消费行为。逆流而上,仅仅以市场管制、匡正消费文化之标,治社会意识问题之本,无异于扬汤止沸。面对腐败猛烈情势,封杀“黄金月饼”夫复何益?就让我们忘掉“黄金月饼”,将更多的目光转向腐败治理——加强权力间的多维度制衡,降低权力制约的单向性;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置官员收入、财产于阳光之下;强化舆论监督,让腐败分子无所遁形……
倘若有一天,河清海晏,官清如水,即市场使出现“黄金月饼”、“黄金番薯”,供爱好者玩赏,藏金于民,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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