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地方融资平台主要有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土地开发公司。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大部分是以企业化方式运营,资金投向以公益性城建项目和准公益性项目为主,总体获利能力一般,净资产收益率甚至有可能低于银行贷款利率,资产负债率持续增加,还本付息压力较大,这会限制城设公司的融资能力,因此资产支持票据等融资方式顺势而生,资产支持票据的本质仍然是债券,只不过是有资产质押的债券,土地开发公司也曾是地方政府打造的重要融资平台,但是近几年由于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管理严格,其融资能力也受到限制。
地方融资平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统一管理、运作不够规范、银行贷款依赖度较高、存在偿还能力风险。其中,缺乏统一管理问题是最突出的问题。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地方融资平台成了地方政府融资的重要手段,地方政府负债部分隐藏在地方融资平台中,地方政府负债风险难以精确度量。地方政府往往通过财政贴息、财政预算担保等变相使用政府信用为地方融资平台借款提供或明或暗的承诺或担保,所借款项的使用也常常夹杂着地方政府的意志,出现短期化的倾向。地方政府的融资冲动非常强烈,往往把GDP增长和政绩放在首位,较少考虑几年后的还债问题,通过投融资平台进行贷款,地方政府可以随意决定举债,即不需要在人代会的预算报告中反映,也避开了上级政府和公众的监督。这必然导致地方融资平台有负债过重的倾向,当有机会贷款时,可能会倾向于多贷,多贷的款则可能会倾向于闲置在银行帐户上,从而使得平台贷款的提款比率会低于一般工商企业贷款的提款比率。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加强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统一规范管理。
平台贷的发展将来可能有两个方向,一是在平台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明确平台贷的还贷主体,控制平台贷的增量和平台贷款占贷款总量的比例,最终解决平台贷款问题。二是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条件合适时,也可鼓励符合条件的政府融资平台通过IPO、重组等多种途径上市,通过直接融资替代间接融资来化解平台贷款压力,规范平台融资流程,从而有利于融资平台的公开透明化。
地方政府发债是否能够在中国大规模试点或铺开,目前还存在争议。最主要的担心是,这个闸门一开,谁能控制地方政府的发债冲动和借款使用是否规范。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较难大规模放开,地方政府也不能随意向银行借款,地方政府主要资金来源是税收、转移支付和土地出让金收入。权责不对称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往往导致地方政府希望资金融得越多越好。因此,在尚末建立有效制约机制之前,应在统一规范管理地方融资平台的基础上,限制地方融资平台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地方融资平台的改革与转型,关键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包括地方政府的职能,将市场能做的事交给市场去做,政府尽量少插手市场有效运行的领域。只有转变政府职能,才能使政府的职能精简,政府的负担才能减轻,减税空间才可扩大,寻租空间才会随之缩小。
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或公共部门的主要职能不是搞经济建设,而是为私人部门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经济活动要交给私人部门去做,私人部门从事经济活动有预算硬约束、追求利润最大化、自觉防范风险等优势,如果政府也去搞经济建设,势必会导致垄断、不公平竞争、侵犯私有产权、腐败、低效率、重规模轻效益等等问题。政府职能定位清楚了,地方融资平台的转型就有了方向,一部分属于市场竞争领域的平台可以完全与政府脱钩或予以撤销,一部分兼有提供公共产品职能的平台可以与政府脱钩后政府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比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补贴,少部分主要提供公共产品的平台可以内化为政府或事业单位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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