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行政,完善防腐体系,优化发展环境
近日从大同市政务公开领导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获悉:为有效遏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职权、滥施处罚、以罚代管、以收代管等现象的发生,大同市将下大力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展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制定已完成,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正抓紧制定行政处罚相应的裁量基准和执行标准,预计下月中旬完成制定工作。
据了解,目前该市市直部门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共67个,行政机关委托执法机构40余个,市直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达4000余人(不含垂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县区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达6000余人。近些年,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成效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仍存在着“不法行政”、“违法行政”的现象,如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体制机制不顺、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职权、滥施处罚、以罚代管、以收代管的现象相当普遍,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钓鱼执法、暴力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乱用自由裁量权,恣意用法,简单行政,以达到治理目的为限度,甚至将自由裁量权作为谋取私利和索取好处的手段,直接影响行政执法效果和政府形象。
今年,该市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服务流程、构筑和完善行政服务和监督运行平台的基础上,又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源头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纳入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市纪委监察局在深入细致调研的基础上,会同市法制办起草了《大同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暂行规定》,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作出了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目前,该《暂行规定》已经发布实施,下一步将进入裁量基准制定和基准清理对接阶段。(编辑:木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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