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协法律顾问、电信消费专家邱宝昌认为,“吃费手机”不是一个区域性问题,已蔓延至全国各地。这一问题涉及质检部门、工信部门,除了手机制造外,还有手机入网、软件设置等环节。“吃费手机”现象十分恶劣,暴露出我国通信消费服务监管方面的不足。
“吃费手机”是新生事物,现有法律存在处理盲区。哈尔滨市工商局法制处副处长王伟民等人表示,隐瞒真相,不告知消费者,已涉嫌商业欺诈。对于在手机里恶意设置自动发送程序,则涉嫌盗窃犯罪。但现有法律认定盗窃和欺诈的主体必须是自然人,而“吃费手机”涉及方案设计、手机制造、增值服务、运营商多个环节,没有自然人直接参与。
同时,有关部门对手机制造的应用软件缺乏明确规定,相关监督也比较弱。而“吃费手机”正是利用了这个空当,在手机中强制植入软件程序,并通过费用代收划拨的方式获取钱财。
专家普遍认为,“吃费手机”等通信资费各类欺骗之所以频频出现,根源在于行业垄断,最直接的原因则是通信行业实行的增值服务费代收模式。哈尔滨市消费者维权律师团成员刘剑锋等人表示,“这种模式的最大缺陷是忽视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为不法之徒炮制各类资费陷阱提供了温床。”
“未来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吃费手机’现象可能更加普遍,急需下大力气进行专项治理。”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说。相关专家认为,从短期措施看,应首先从制造厂商入手,加强手机植入软件的监督规范。同时开展专项行动,质检、工信、工商等部门联动,坚决打击“吃费手机”从制造到流动的整个链条。从长期看,治理“吃费手机”等通信资费乱象,必须立足行业改革和行业监管制度建设,切实尊重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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