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生
在各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相继有所放松以后,一些省份却传出了公积金无钱可贷的情况。近期媒体陆续曝出北京、深圳、上海、辽宁等多地出现申请公积金爆棚,进而引发无钱可贷的问题。其中,除了北京和上海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出面澄清外,其他省市并未对此作出反应。(11月26日《华夏时报》)
购房人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却不能及时得到贷款,有的甚至一拖好几个月。从表面上看,这种情况的出现似乎是银行放贷不给力,但就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来说,银行其实只是一个“过手机构”,真正的掌控者是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放贷额度都是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说了算,银行只是收取手续费。而当公积金管理中心卡紧了放贷的额度,银行自然对公积金的个人申请贷款爱莫能助。
那么,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什么会收紧对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媒体的调查告诉我们,是因为公积金管理中心出现了“钱荒”。按理来说,我国的公积金是由职工所在单位代扣代缴,这部分资金缴纳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只有购买住房的人才有资格申请动用。尽管有些省市放宽了公积金贷款条件,比如子女买房可动用父母名下的公积金,职工装修住房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相对于所有职工都必须缴纳公积金来说,能够动用公积金的职工仍属一部分人。因此,公积金不会无钱可贷,相反倒是应该出现大量沉淀资金。事实也正是这样,据今年3月末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会长刘志峰透露的数据,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结余已达到9000亿元。
但正是这9000亿元公积金,在一些地方政府眼里成了肥肉。在地方财政资金告急的背景下,将结余公积金挪作他用,比如挪用到地方的基础建设项目中去,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其中最普遍的是将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为地方政府推进的保障房建设。保障房建设是地方政府所承担的一项“硬任务”,但对于已养成利益算计的地方政府来说,保障房建设方面的投资很难产生理想的收益,因此动用公积金来完成这个任务则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早在2009年,住建部、财政部等7部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打开了政府将公积金挪作他用的一个通道。此外,还有部分省市甚至将公积金用于铁路、公路等投资。据统计,全国被挪用的住房公积金已达到3000亿元。这样,一些省市出现公积金“钱荒”的情况也就不难理解了。
公积金的权利归属于职工。从本质上说,它是职工群众的一种住房互助资金,政府并无权支配它,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能只是保管。为了维护职工利益,公积金理应做到专款专用。公积金的专款专用,既是为了尊重职工权益,也是为了保证这部分资金的安全性。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常听到有来自政府部门的人士表示公积金存在巨大缺额,但如果公积金做到了专款专用,这个问题应该是不存在的。一些地方政府将公积金用于保障房建设,背离了政府在保障房上的应尽责任,也使公积金的安全性受到影响;至于打着让公积金保值增值的幌子,将其挪用到其他基础建设投资中去,更直接侵犯了职工权益。
公积金被地方政府随意处置,以至在一些地区出现了公积金“钱荒”的现象,是政府所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越位的必然结果。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地方政府约束自己的行为,明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能,不能再听任乱动职工“奶酪”的现象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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