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推出已经接近两个月,据悉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已经展开实际行动。与外界期待的全面推进改革不同的是,收入分配改革的推进方式是“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在收入差距拉大的现实下,改革将优先着手提高基层员工的收入,而对于饱受诟病的央企高管收入则暂时搁置。(3月31日《济南日报》)
自2001年国务院提出加快收入分配改革以来,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历经多年“难产”。千呼万唤始出来,而今改革踏出实质性步伐,在“限高、扩中、调低”三大综合配套的指向中,却“先易后难”仅从“调低”入手,让改革大打折扣。事实上,在这项涉及深层次的改革中,“调低”或许是最容易做到的,却难免有回避“硬骨头”之嫌,并且拖延改革时机,为日后改革增加难度。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要求,“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如果央企高管收入改革暂时搁置,基层员工收入增长,按照“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那么高管薪酬就还有增长的可能,由于其基数大,增幅即使降低,还是要拉大与基层员工的收入水平。
此次铁路改革之后,各地方铁路局内部氤氲着一种乐观情绪:有中石化、中石油这样的先例,铁路局“公司化”之后,也可能会迎来“好日子”。“铁路也是垄断国企,改制以后,员工工资将和中石油、中移动看齐!”这是一些地方铁路局内部最近流传最多的话。可以想见,央企高管收入改革暂时搁置,还会有越来越多的新晋高管借着体制改革踏入高薪行列,使日后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就“触动利益”来讲,央企高管收入改革应该算得上是块“硬骨头”,因为央企高管多有较高的行政级别,话语权和博弈能力都不可低估。处在“深水区”的改革,不会是通过“调低”来抚慰民众情绪那么简单,而必然要触动体制内高薪阶层的利益,一定程度上,这是改革绕不过去的关键点。
更重要的是,《公司法》赋予了国有企业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职权,也就是说高管薪酬应由董事会决定。但付诸现实层面,则存在高管自定薪酬的现象。所以,表面上看高管薪酬只是收入分配的问题,但深层次则是国企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从这个角度看,加快推进央企高管收入改革,也是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必须与抓手。即使站在促进央企成长的角度,央企高管的收入改革也不宜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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