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深度 > 专题报道 > 2013社会责任 > 责任描述 > 正文

企业社会责任感与商业环境相关

来源: 新京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2007年 8月19日新京报社论《环保意识重要严厉监管更重要》,提出了在华投资的诸多跨国公司环保违法的严峻事实,它反映出如何强化以跨国公司为代表的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

近年来,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不断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比如环保违法、产品质量问题、忽略员工权益和消费者利益等。为什么?只因企业的首要身份是经济人。我们不否认公众化的企业需要道德良知,需要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和社会责任,但这种兼顾不能主要建立在企业良知、企业家良心及其企业自律的基础上,实践证明,企业社会责任的确立,是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等多方合力的结果。

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强并非是其天生良知使然,而主要与其商业环境密切相关。

在法治相对健全的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监督体制的健全,使得企业一旦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出现瑕疵,面临的将是社会舆论的谴责、公众信任的丧失和法院的高额罚单。同时,民间维权意识的增强和维权组织的发达,也形成了强大的社会监督体系,使得企业大多不敢冒丧失社会信任的风险。

而在我国当前的社会、法治、政策和商业环境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和约束,尚缺乏健全的制度环境。

依靠行政执法机构,严格监管和惩处企业违背社会责任的违法行为,固然重要,但受制于以GDP增长冲动作为经济发展主要模式的地方政府而言,付出社会效益为代价换取GDP的高增长,依然是一些官员的执政理念。

因此,健全行政执法和监督机制,固然重要,但在政府的引导和社会的支持下,充分发挥民间监督组织的力量,更有特定且无可替代的优势。这份环保“黑名单”,恰恰就来自作为NGO的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王建芹)



 


责任编辑:牟尼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