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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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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首先是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这既是共识,也是常识。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理想状态。

谈到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人们耳熟能详的是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或者政府要把该管的事情管好、把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交给市场和社会。这样的表述不会产生歧义,但是请问,什么是政府的或政府该管的?什么不是政府的或政府不该管的?是与不是、该与不该谁说了算?如果不是政府的成了政府的,政府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管了而且没管好,又将如何呢?

搞市场经济虽已有多年,但不客气地说,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边界还需要瞪大眼睛去寻觅。前不久,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李克强总理讲到这样一个事例:北京一所高校的一位毕业生,回到家乡创业,办一个书店,在多个部门跑了30多趟,花了不少钱,历时三个多月,总算办起来了。但开业后,各种检查、收费、罚款就跟着来了,没钱就拿书,最多的一次拿走了140多本。最后,他一气之下关门不干了。从这样一个连局外人也感到痛心的故事中,能看到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吗?人们只看到一双双闲不住的“有形的手”。尤使人痛心的是,这样痛心的事情仍经常发生。

权力总是不甘寂寞,政府活动总是倾向于不受约束。当行政权力过度干预经济社会生活,并且造成严重消极后果之后,人们才意识到政府和市场之间应该有边界。也就是说,这样的边界不可能在一开始就是明确的。然而,沉痛的教训不应只换来政府的自觉,而应是行政的法治化。当政府取消或下放某些权力时,应当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晰、固定,否则,自觉一旦消失,政府从市场中抽身而出的权力,在一夜之间便可跨越边界向市场纵深推进。

用法律来标识的边界是清晰可辨的、应当严格遵守的,如果法律也不能捍卫边界,那么就只能捍卫法律的权威。问题在于,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目前还未得到法律的庇护,则侵入市场的行政行为就不会受到惩罚。一个典型的案例是,湖北的一个县最近动用“红头文件”向乡镇摊派销售湖北自产烟酒的任务,在舆论的强烈关注下,当地表示将迅速撤销这个文件。即使政府毫无边界意识,除了被讥为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可以毫发无损。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如此不合时宜的行政行为,竟然不过是这个县4年前旧病的复发。如果依法行政与“红头文件”可以并行不悖,那么也应当加大对“红头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在一些地方,“红头文件”已沦为政府自创权力的工具。

在计划经济年代,奉行全能主义的政府全面管控经济,或许还有为天下苍生谋福利的雄心抱负;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活动如果不受约束地侵扰市场,则恐怕连半点父爱主义的温情也没有。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在哪里?不应只在人们的心里、政府的觉悟里,更应在措辞严谨的法律条文中,在法律不容挑战的实施中。(评论员 滕朝阳)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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