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而早在2008年,厉以宁就在《北京大学学报》上发表长文,提出搞活农业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拥有同等的机会。因力推农村土地改革,厉以宁又被称为“厉土地”。几天前,他刚从浙江龙泉调研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回来,当地的林权改革让他耳目一新。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小丫:在教书的同时,您在不断的调研,去很多很多的地方,包括您刚刚从浙江回来,您打算一直要这样走下去?
厉以宁:对。因为只要我能够走路就行了回家,浙江这次到的两个县,一个是丽水市的龙泉市,一个是衢州市的江山市,两个都是县级市,所以在这地方考察,我觉得林权改革,今天真是非常重要。第一个,当前,如果林区不发展金融,农民啊务灵的,他实际上收入很难提高,他需要经济,因为林区它的周期长,它一定要在金融里边,它的规模大呀;第二点,林区的建设,跟小城镇的建设是可以结合在一起的,林区将来会出现很多新的小城镇,就是从现在林业新村啊,这一方面,新社区啊,全面发展。第三个,有很大的潜力啊,就是林下经济,林下养鸡,林下种木耳,林下种蘑菇,很多,还有竹林,怎么利用这个竹林、笋子,利用竹竿,很多很多。所以说这样的话,林区就富了,林区富了,甚至可以有这种情况,它不但不输出劳动力。
王小丫:它还得找劳动力进来。
厉以宁:它得吸引劳动力进来。所以怎么办呢?所以在那里有林业合作社,新办的林业合作社,林业合作社,然后再跟一些企业挂钩,通过合同把林区进一步搞好。
早在2008年,厉以宁就提出农村改革的核心是农村金融问题,而当时国务院提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他看来是一件意义非常的改革,甚至超过了当年的凤阳小岗村的农业承包制。
厉以宁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次创新,实现了重要的三大突破。
第一个突破是采取产权量化给个人的做法。因为林权证如果不发到林农本身,而是发给一个村、小组或者是合作社,效果不会有现在那么好,只有将林权量化给个人,农民的积极性才能被调动起来,他们对资产的关切度才能大大增加,农民也能凭林权证自愿参加合作社。第二个突破是中央把林地承包期定为70年不变。70年,就到第三代以后了,“爷爷种树,让孙子来砍”,林区农民都安下心来了。第三个突破是林地和林木可以抵押,林地可以抵押,经济就活了。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小丫:您非常注意对于农村的这个一个非常深入的一个改革,呼吁农民呢要拥有,房屋产权,要完善宅基地的制度等等,那么您对这一点是怎么认识的,尤其是这一次三中全会《公报》当中呢,也对于这个农村的集体用地的流转呢,提出了一些新的措施,您对这个怎么评价和解读?
厉以宁:在现有法律的情况下,可以做一些试验区,可以做一些点先搞,但是在不要动《宪法》,改革个别点可以作出试验,《宪法》上的规定的,这些集体所有,不要动,因为这个是个大前提,试验可以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不也是这样的吗?所以说,我们党仍然是在有法治的精神前提下,来推行我们的改革。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小丫:那其实说到这个农村的土地啊,房屋产权这些,最近呢,大家在很多这个领域都看到有一个话题是比较热闹的,那就是小产权房的问题,一方面呢,到处都在修这个小产权房,但是呢,最近呢,这个相关的部委呢,又在叫停这个小产权房,所以,大家觉得这难道真的是一个无解的问题吗,应该如何来看待它?
厉以宁:它还得找劳动力进来。小产权房,要根据情况,假定你的违法占地,你本来不是你的宅基地你都占地,这样建了房子拿去卖是不对的。但是假定你是自己的房子,你不是出卖,而是它是变相的长期出租的方式,三十年租期,这个根据情况来讨论。
王小丫:要根据具体情况?
厉以宁:根据具体情况来讨论,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它没有破坏公有制,公有制这个包括城市的房子,70年是不变呢,你的地,房子,你现在的产权,你现在住的房子的产权,也不是你永久产权。
王小丫:只是70年。
厉以宁:它是70年不变,所以说,这个我没有动它,所以说,至于这个70年以后怎么定,下代人比我们聪明了,他们能定了。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小丫:人们在称呼您为厉股份、厉民营的同时,还称呼您为厉城镇,您当时呢就提出了一些构想,比如说呢,就是用社区管委会来代替村委会,那么建立城市建设、公共投资基金,那么这些是不是有可操作性,您觉得是应该局部开始试点呢,还是全面铺开。
厉以宁:不能全面铺开。顶层设计从来都跟摸着石头过河结合在一起,你不试验,怎么推广,不总结怎么推广,其中有错了呢,你也推广,而且经济学的验证是滞后的,它不是当年就可以验证的,你要经过一段时期看看。
当前农村改革从哪里启动呢?厉以宁认为答案就是土地确权。
去年11月下旬,厉以宁带领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调研组到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三个市下面做了土地确权的县进行调研。他们经过调查、座谈、听取汇报之后发现,土地确权的确是大变革,农民确实获得很多好处。
第一,农民心里踏实。土地确权后,承包地的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上自建住房的房产权都已经明确,不怕别人随意侵占。
在确权之前,开展土地流转的农民到现在为止非常少,为什么?就是农民担心如果土地入股,以后土地就不归他了。可现在不一样了,土地确权以后不论入股、出租,土地还是农民自己的。
第二,城市人均收入跟农村人均收入差距缩小。
第三,农民土地确权之前重新丈量,丈量以后发现令现在的统计耕地增加了20%。原来当初承包制开始的时候,好地一亩算一亩,坏地两亩折算一亩,经过30年的承包,农民精耕细作,土地质量相差不大了,所以这次土地重新确权测量的时候一亩算一亩,可耕种的土地多了。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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