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笛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企业的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核心竞争力的提升都与法治进程密不可分。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走向海外参与竞争,在这些更为健全的市场中,中国企业的经营思维、管理模式、法律意识……都必须进行转型和提升。
将企业管理与法律管理统一起来,增强企业发展中抗击各类风险的能力,正是实现公司管理全面提升的应有之义。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企业的法律管理工作必须主动:事前主动防范,事中主动跟踪监控维权,事后主动及时解决弥补,做权利上的警醒者。
法律作为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救济手段,承担着保护权利人的职责,但在企业发展中接触最多的民商法等私法领域,法律又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
例如,企业若想取得专利权,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与未来财权,就必须主动遵循有关法律的“在先申请”、“优先权”等原则和规定;在处理商标侵权或权利冲突时,商标认定或异议都要依当事人的提起为开启,当事人未主张的,商标主管机关和人民法院不会予以主动认定或确权;民事诉讼法在程序和实体上的“不告不理”原则;诉讼时效制度……可见,企业如果躺在权利上睡大觉,无视权利的存在或者怠于行使权利,那不就等于直接放弃了自己的财富,堵死了发展空间吗?
法律风险往往是导致企业商业性损失的最直接原因,而且通常还会引发连锁反应而并非单纯只是商业性损失。法律风险一旦爆发,企业自身难以控制局面,往往带来其他更为严重的后果甚至导致企业解体。企业的法律管理工作不应被动等待,而是必须采用主动措施:事前主动防范,事中主动跟踪监控维权,事后主动及时解决弥补,做权利上时时刻刻的警醒者,“逐步推动法律管理实现由权益维护向价值创造的转变,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法律一经制定,便已落后于时代
法律一经制定,便落后于时代。当新“敌人”出现时,新的法律武器却不是说有就有。
创业成长期的开拓市场;稳健期的公司治理、知识产权;扩张资源整合期的投融资、并购、上市……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所触及的法律问题只会更多而不会减少。目前企业面对的国内外环境早已不再单纯,政治、经济、科技、宗教等等各种元素盘根错节、相互渗透,这些都对企业管理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企业的发展道路上,有很多新问题会不期而至,然而与此同时,另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是法律一经制定,便落后于时代。当新“敌人”出现时,新的法律武器却不是说有就有。这时,如果不具有前瞻性目光,不以一种持续向前、主动提升的态度去面对、去解决,一旦出现法律真空,企业面临的将不仅是无所适从,而是有可能处于完全失控的境地。
滞后的法律面对“这世界变化快”时会面临着诸多“力不从心”的矛盾与尴尬,当企业手捧“一百个法律条文”,但却跳出了“第一百零一个法律问题”的时候,一味坐等“第一百零一个法律条文”的凭空降临是没有出路的。
众所周知,中国企业的海外征途充满荆棘,这些荆棘往往源于相关国家的法律规范而非来自经营层面,例如专利风险就令中国企业每每举步维艰。设置专利预警机制未雨绸缪不可说不是解决之道,但更为重要的出路在于自主创新,创造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予以本国法律的保护,这才是有效应对专利风险的根本对策。
国有企业中相当一部分是科技型企业,在创新技术的同时,以社会责任感参与法治建设;以科技创新为立法提供更新鲜的视角;以敢于领先半步的勇气去破解新难题,助力国家公权力,为织就保护企业的法律网络穿针引线。
在面对即将出现的“第一百零一个法律问题”时,培养超前意识也是一种管理提升。
企业要养成良好的法律习惯
企业法律习惯的养成需要企业里每个员工的参与,并通过企业在商业活动、文化塑造、日常沟通等各方面进行宣传贯彻。
法律制定实施后,并不代表其作用就得到了真正的发挥。试问如果只有法律而没有人们的认知与认可,法律又如何被自觉遵守和运用呢?诚然,法律的背后是国家强制力,但仅靠强制力就让大家“心服口服”吗?
单纯法律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徒法,不足以自行”——?中国古代先贤孟子的法律思想直到今天都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而美国法学家伯尔曼也发出了“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的呼声。
中国建设工程总公司曾以“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有为、有位自有威”总结对法律管理工作的深刻体会:以法律风险管理的全面覆盖,凸显法律管理价值,展现法律人员才能,彰显法律威严。
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习惯”,企业法律文化就是企业整体文化体系中的法律习惯,直接影响企业的科学管理运营。这个法律习惯的养成需要企业里每个员工的参与,通过企业在商业活动、文化塑造、日常沟通等各方面进行管理、宣传贯彻,使每个员工都能认识到法律对于社会关系涵盖与协调的重要作用。
其实,随着时代发展,不仅是企业这样的团体,就是个人,在面对越来越多元化的选择时也在有意识地对自己进行管理和提升,这是一个真正的“管理就在我身边”的时代,而当个体对“自我管理提升”深有体会的同时,也会发现大到依法治国,依法治企,小到生活柴米油盐,“法律同样就在我身边”。
当企业中的每个人都不怕法、不躲法,尊重法、信仰法、自觉学法用法,将内心的价值认同与外在的法律约束结合起来的时候,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才能实现与法律原则的充分结合、积极互动,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的威力,使法律为企业发展所用,才能体现出法律管理在企业中的作用不仅仅取决于法律而是更多地取决于企业管理这一命题的重要性。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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