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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存废之争”的出路何在?

来源: 燕赵都市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特约评论员 王 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遭遇“存废之争”。据7月12日的《京华时报》报道,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已有12年。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公积金制度已呈现多方“不适”,修订《条例》呼声高涨,甚至遭遇“存废之争”。10多年来,房价早已翻了几番,而近几年公积金实质性的改革“可以说没有”。公积金制度改革阻力何在?业内人士认为,公积金涉及主体较多,一旦改革,将要触动不少利益相关方。

岂止一个“存废之争”可以概括。当各地公积金政策方面逐步放宽,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却仍然多次“爽约”,它映衬出的还有更多。当下公积金的最大问题何在?报章坊间已看得很清楚,归结起来大致有二。一是公积金制度开始呈现出”劫贫济富“的趋势,许多住房困难人群因为公积金提取与使用的门槛过高,很难从中受益;二是公积金管理与使用的不透明,导致该项制度异化为某些隐形的福利。关乎此,媒体不时爆出的“天价公积金”就是佐证。

公积金的不正当和异化,使得通过修订来还原公积金制度本身的保障性和使用效率,就愈加具有必要性。但我不认同的是新闻中人士所言的“相关条例修改缓慢缘于利益博弈”。对于“利益博弈”,专家们早有解释,譬如他们认为许多公务员就是公积金制度的受益者,享受着高公积金的他们自然会反对改革;再譬如专家认为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的难度在于部门利益,很多机构愿意把这笔钱留在账上,获取不菲的银行利息。如此观点固然有其道理,但含糊的“利益博弈”说难于诠释公积金改革之慢。“利益博弈”是一个过于宏大的词汇,它同样不天生代表着改革的阻力。观察家早已经指出,这是一个权利意识蓬勃成长的年代,亦是一个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年代,由此出现不同改革中的“利益博弈”现象,实在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换言之,利益博弈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就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它有助于将各方利益相关者置于平等对话的平台,在角力中形成公平与能够广泛接受的社会规则。因此,一则“利益博弈”论,看似给出了一个绕不过的现实存在,其实远未触及公积金改革难的核心。“利益博弈”绝非万能的改革蹒跚理由。由此来审视,较之公积金改革的进展缓慢,追问条例修订是怎样情形的“利益博弈”,远比归因于空泛的“利益博弈”更有价值。显而易见,观察迄今为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它再度陷入了一种“部门修规”的误区。这亦是公众并不陌生的单向度改革:改革在进行,但依旧局限在职能部门和政府机构之间,民众很难介入修订的议程。由“少数人”来推动的公积金改革,自然就会遭遇到“无穷”的压力,因为缺乏来自外部的智慧,最合适的修订方案自然就难于短期得出,那么数度爽约只是必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需要加快,否则它只会愈加显现出自身的不合时宜。此前有报道说,2014年,住建部在部署今年系统主要工作时,条例的修改被再次列入。随后又传出消息,“尽快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尽快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固然令人期待,但对于条例修订,眼下最重要的,依旧在于努力让其成为一场公开透明的博弈。有公开和参与,公共的改革才能走上快车道。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早在2011年年底就被明确提出,但至今尚未完成。时间容易把人抛弃,不是谁都能够再等待下一个被虚置的三年。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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