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赵晓辉 陶俊洁)中国证监会17日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这意味着中国股市将开启新的退出通道。
新版退市制度提出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明确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严格执行市场交易类、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并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违法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市场反映强烈的两类违法行为,退市新规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上述两类违法行为的,如果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这意味着从11月17日起,如果上市公司被证监会发现有欺诈上市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那么就面临退市风险。欺诈上市一旦认定,并由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股票将暂停上市,并由交易所在一年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说,健全完善退市制度,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提高市场有效性,并有利于培育理性投资的股权文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他说,证监会将指导沪深交易所进一步严格落实退市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退市制度的规范要求,切实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