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孔祥鑫 熊琳)北京市发展改革委27日消息,北京市公共交通价格调整将于12月28日起实施。轨道交通告别2元随便坐时代,起步价调整为6公里(含)内3元;地面公交起步价调整为10公里(含)内2元。地铁和公交票价都配套有优惠方案。
据介绍,此次轨道交通(机场线除外,下同)价格调整为:6公里(含)内3元;6公里至12公里(含)4元;12公里至22公里(含)5元;22公里至32公里(含)6元;32公里以上部分,每增加1元可乘坐20公里。
为减轻轨道交通通勤乘客费用负担,对轨道交通月支出累计满一定金额的乘客给予阶梯折扣优惠,即:使用市政交通一卡通刷卡乘坐轨道交通,每自然月内每张卡支出累计满100元以后的乘次,价格给予8折优惠;满150元以后的乘次,价格给予5折优惠;支出累计达到400元以后的乘次,不再享受打折优惠。
此次地面公交价格调整为:10公里(含)内2元,10公里以上部分,每增加1元可乘坐5公里。使用市政交通一卡通刷卡乘坐城市公共电汽车,市域内路段给予普通卡5折,学生卡2.5折优惠。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价格调整方案是在前期广泛调查研究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各方可承受能力,综合考虑社会各方面及听证会上多数人意见制定的。从票价水平看,调价后,轨道交通平均票价水平在4.3元左右,地面公交平均票价水平在1.3元左右,票价分别覆盖各自成本的约50%和38%,其余仍由公共财政负担。
这位负责人说,考虑到低峰优惠票价有利于分流高峰客流,有一定的平衡路网客流作用,北京市将在2015年底前,选择合适的时段,在轨道交通试点低峰优惠政策。
据了解,其他票种(如日票、特定线路通勤票等)以及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地上地下联乘、换乘优惠等政策也将根据公共交通整体运营、乘客需求、相关信息系统改造等方面情况适时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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