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9日电 (赵青)今天下午,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发布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贷款政策调整,重点涉及首套、二套自住房。
《通知》规定,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新政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全文如下:
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15〕22号
各单位:
为支持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的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二、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三、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四、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29日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