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29日电:为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推进 “一份表格管检查”改革,按照《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市场监管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暂行办法》,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在4月下旬滨海新区随机联查试点的基础上,经一个月的总结提升和积极准备,于5月29日抽取企业名单与监督检查人员名单,在全市推开2015年度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活动。
一、随机联查以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为基础。信用信息的汇集与公示、信用风险分类、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措施是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风险分类在其中起到承前启后连接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我市的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的依据,是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有无不良业绩情况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根据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状况信用风险分为“良好”、“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类别。2015年度的随机联查,是从全市信用风险分类为“良好”的企业中,按1%的比例抽取企业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检查。
二、滨海新区试点取得了初步经验。4月9日至4月30日,市市场监管委指导与滨海新区政府共同组织了滨海新区随机联查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经验。滨海新区共有26个部门参与检查活动反馈,19个部门实施现场联合检查,成立7个联合检查小组,累计参加执法人员225人次,检查企业60户。合计检查项目441项,其中422项未发现问题,11项需要进一步核实,8家企业通过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正在依法处理过程中,未发现其它明显违法违规行为。
三、随机联查的核心内容有四个方面。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是天津市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创新举措,其核心内容包括:两个随机、一表共享、联合检查和结果公示。基本流程是:通过计算机系统随机抽取企业名单并随机对应出检查人员名单,由两个随机产生“一企一表”,各相关行政机关共享“一企一表”组成联合检查组,实施对企业的一次多查,检查形成的检查结果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四、随机联查实行上下贯通、横向配合的工作机制。市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领导随机联查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区县市场监管局和相关单位开展随机联查工作,督导各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市市场监管委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随机联查工作的牵头组织、推动随机联查工作,制定随机联查工作整体方案,协调各区县人民政府、相关委局和直属单位的随机联查工作,指导各区县市场监管局的随机联查工作的组织落实。市级各委局和直属单位负责指导本业务系统随机联查工作及检查结果公示管理工作。
五、随机联查工作的主要工作节点。一是各区县分别建立随机联查协调机制。市政府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召集各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推动机制,保障随机联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抽取生成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市市场监管委已经通过市场监管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系统,实施两个随机的抽取工作,形成一企一表,表中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督检查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对应的监督检查人员等信息。三是下达一企一表。一企一表确定后市市场监管委要将此表交市级各委局,同时按照地域管辖下发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将一企一表交本区县其他各级行政机关。四是拟定联合检查计划。各区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拟定联合检查计划,并在区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各行政机关认真实施。各级行政机关要在接到一企一表后,按要求派遣抽取的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检查工作。五是开展联合检查。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各相关行政机关派遣的监管人员编排组成联合检查小组,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落实好检查计划。各相关行政机关要按照联合检查计划,安排好参加联合检查监管人员的工作,保证其参加联合检查的工作时间。六是总结汇总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和各行政机关,要按照“一表共享”的要求,及时填写检查结果并做好情况汇总工作,做到随查随出结果、随汇总。各行政机关的检查结果确定后,通过随机联查平台进行上传、汇总,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需经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处理的,按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办理。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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