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白
六一儿童节,北京的孩子们没有唱主角——— 包括《北京日报》在内,几乎所有的北京纸媒都把头版献给了“北京史上最严控烟令”。
这个6月1日正式施行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其内容被网民概括为:“凡是有房盖的地方、露天有人排队的地方都100%禁烟。”不管是办公室、餐厅、台球厅、网吧还是幼儿园、中小学校、体育场、儿童医院,公共场所一律禁烟。北京千名执法人员已经上街,未来三天,肯定会有烟民成为新条例的祭旗者。
一刀切的公共政策常会引来“政府任性”的吐槽,但此次控烟令显然深得人心。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际上是中国履行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承诺的一个步骤,虽然其出台的时间已比承诺晚了4年多。在这个世界最大的烟草受害国里,说是千呼万唤并不为过。
对控烟禁令的认同感首先从北京媒体的评论中展现出来。
“期待北京市控烟走出刚劲一步”,《京华时报》6月1日评论力促“执法不手软”———
“自1日至3日,市卫监所将连续三天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对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为集中行政处罚阶段做好准备。有限的执法力量将全部出动,这是士气,也是底气。也许有人会说,搞运动战有意思吗?其实,不可否认运动战的意义,造成声势有助于打开控烟的新局面。从运动开始并不等于就忽略了常长二字。执法严格常态化,经常抓,长期抓。常抓不懈,必有效果。”
如同分别从“施者”与“受者”角度配合论证,《新京报》同日《“最严控烟”需要最广泛公众参与》的评论与《京华时报》前述文章不期然间形成了合力———
“仅靠监管者显然管不过来,即便是厉行罚款,恐怕也罚不过来……因此,在禁烟问题上,有必要呼吁最广泛的公众参与,以确保新规能够落地。一方面,烟民们应充分认识到吸烟对自身、对他人、对环境的危害,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放弃这种‘自愿选择的不良习惯’。特别是官员、教师、医生等有着较大示范效应的群体,更要严格守法,带头禁烟。另一方面,不吸烟者也有责任积极进行规劝甚至举报,不便或不敢当面阻止的,还可以拨打12320或前往微信平台‘无烟北京’投诉举报。”
有呼吁的地方必有需要攻坚的困难。虽然是以动员的口吻进行评论,但媒体的评论也再次呈现了控烟的老大难。如前文所述,一是监督难落地、执法难覆盖;二是公众控烟意识不强,更难在吸烟问题上厘清群己之间的权利关系。此外,难点还有经济原因和文化原因。
借着北京最严控烟令的话题,财新网报道及时送上了新烟草消费税实施的效果,究竟调涨后的烟草税价,对中国控烟行动的整体效果为何?受访的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常务副会长许桂华,及其所代表的控烟人士,对此仍持质疑态度。“中国有1.5亿人吸食的是每包5块钱的烟,这么庞大的消费人群却享有如此低廉的烟草价格,而这次单价五块钱的烟草却只涨价两毛五,估计对低收入人群的消费行为影响极其有限。”
加税这种经济杠杆所产生的有限作用,也许文化习惯就足以抵消。“没人否认,烟酒招待是我国人情往来的习惯共识和‘文化’,酒吧、餐馆等公共场所更被认为是吸烟的娱乐场所。”论者叶鹏认为,“吸烟对中国人来说,几乎是一种最简便和直接的社交手段。而这些社交上的往来,又多在公共场所进行。如果不消除吸烟这种‘社交技能’的土壤,恐怕控烟的愿景也难以实现。”
当然,提到“公共”与“社交”,就不得不提群己界线、人我关系,就不会不涉及到权利的边界、不同利益群体的博弈,也就不得不同样考虑到吸烟者的权利。“控烟法规的法律调节意义,就在于在吸烟者自由与非吸烟者不受吸烟侵害自由之间达成平衡。”在论述严格执法之后,6月1日的光明网评论员文章更强调疏堵结合的效果,“控烟严格的一些国家的做法颇值得借鉴。这些国家的公共场所,如机场、车站等纯公共场所,都有控烟装置完善、隔离有效的吸烟室。这样,就既满足了吸烟者的自由,也保证了非吸烟者不受二手烟侵害的自由。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执行‘史上最严’的控烟法规,并非意味着严格封杀,而是要为吸烟者提供更方便的‘出口’。”
在声势浩大的控烟舆论中,吸烟者已经被作为“施害者”而被整体符号化,这让很多人感到了委屈却又不敢发声。在一种声音的舆论场上,评论作者老猫“斗胆”“替中国烟民们说几句话”———“你可以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告诉大家哪里不能吸烟,违反了法律法规则必须重罚。但也必须告诉人们,在哪里吸烟是合法的,是可以不受干涉的。仅仅用了‘堵’的办法,不给出口,最后势必会导致违法行为的产生——— 因为守法将产生痛苦。”
此外,“吸烟者在购买香烟的时,付出了大量的税款(而且香烟消费税还会提高),那么,这笔税款里的一部分,就应拿出来给吸烟者用于医疗,来戒除香烟。”
让守法者生活得舒服——— 这为控烟令提供了更丰富的注脚。貌似申辩,实则是对政策落地的另一种意义上的敦促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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