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记
本报讯(冀建勇)为更好地引导和扶持全市各类创业园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稳步发展,秦皇岛市日前出台《就业创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就业创业园区认定及管理的新政策,对园区的适用范围、基本条件和扶持政策进行了更加科学合理的规定。
《办法》放宽了申请认定就业创业园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但同时提高了标准。园区除应具备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和服务功能外,场地使用面积由不少于8000平方米放宽到了不少于3000平方米,可容纳创业空间由不少于10户提高到了不少于15户,入驻园区的创业实体由达到10家以上提高到了15家及以上,园区整体吸纳就业人数由500人以上降低到了200人以上,企业存活率由不低于50%提高到了不低于60%。
在就业政策扶持方面,《办法》对已认定且新建的就业创业园区,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费和维护补助费,维护补助费要从认定后的第二年开始申请;对非新建的园区,仅给予维护补助费。这两项补贴的具体额度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80%发放。其中,建设补助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维护补助费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且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办法》还增加了2项新的补贴政策。对于房租物业及水电费补贴,在实行补贴最高额不超过入驻实体实际缴纳费用总额3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的基础上,创新实施了补贴资金奖补机制,如入驻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增长显著,且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就可按一定比例给予额外奖补。
《办法》还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入驻园区,规定凡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不得享受创业园区的扶持政策。
按照该《办法》,今年以来,秦皇岛市在去年已认定11家就业创业园区的基础上,新认定了聚贤、北岛博智2家就业创业园区,并为市级6家园区进行了挂牌。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