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佳声 报道
本报济南11月18日讯 日前,省国资委制定了《省管企业境外投资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导省管企业加强境外投资风险防控,提高“走出去”发展质量效益。
近年来,省管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截至目前,有12户省管企业“走出去”,累计完成境外投资780亿元,主要涉足能源矿产资源开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商贸及海外工程承包、国际劳务合作等领域。
随着省管企业境外投资规模、涉及领域的不断扩大,部分企业存在前期论证不充分、经营管理不规范造成资产损失的情况。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存在对国际惯例、通行规则驾驭和把握能力不强,风险管理能力不足、对境外投资运营风险未能进行有效应对,未建立适应国际化经营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经营运作机制,缺乏国际化经营高端人才等问题。
《指引》分为五章24条,从境外投资决策阶段的风险管理、实施阶段的风险管理、评价阶段的监督与改进等方面对需要防范的风险和采取的措施作了规定。
《指引》强调对境外投资风险实施全过程管理,要求企业决策前将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境外投资论证决策的重要依据,力求实现风险管理流程与投资管理流程的有效衔接;在投资实施中,要求企业建立风险预警、定期报告和应急机制,引导企业科学规范决策和管理,提高境外项目的投资收益。
《指引》针对当前省管企业境外投资中的多发问题及风险隐患,要求企业特别关注劳动用工、投资准入、安全环保、外汇管制等方面问题,通过选择有双边协定的东道国、购买境外投资保险、与当地合作方共同投资等措施防范风险。
下一步,我省还将建立健全省管企业“走出去”信息交流机制,加强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境外投资中的困难,服务企业发展。
责任编辑:崔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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