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冯阳
近日,燕赵都市报记者从省保监局获悉,我省新增9家保险公司获得承办大病保险资质。截至目前,我省具备承办大病保险资质的险企达到14家。此次扩充大病保险承办险企,将进一步提高市场活力,提升险企服务水平。据了解,自2013年我省开办大病保险以来,三年累计赔付金额达到16.46亿元,大病保险民生功效凸显。
9家险企新获大病保险资质
近日,燕赵都市报记者从省保监局获悉,2016年我省增加了9家保险公司获得承办大病保险资质。其中人身险公司5家: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财产险公司4家: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早在2014年,我省便确定了5家保险公司获得承办大病保险资质。其中人身险公司4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财产险公司1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据了解,大病保险对于承保保险公司资质要求较高。除了满足总公司具备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资质等条件外,我省还要求其满足在省内经营健康险业务满5年以上(专业健康保险公司除外)等多项条件。
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充实大病保险承办保险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更加充分的市场竞争,有利于提高险企承办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参保居民。
三年累计赔付金额16.46亿元
据了解,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难。
2013年,河北保监局配合省医改办、卫生厅等部门,制定出台河北省大病保险实施意见,选取财政充足、保险业务基础好、保险机构服务网络健全的石家庄、唐山两地市为大病保险试点地市。目前已实现大病保险全省全覆盖,11个地市和2个省直管县(市)的5800多万城乡居民享受到大病保险惠民政策,已经累计赔付55.8万人次,人均补偿5486元,三年累计赔付金额16.46亿元,大病保险的民生功效已经凸显。
河北大病保险实施后,参保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普遍提高了15个百分点,重特大疾病患者赔付最高可达30万元。同时,承办机构对大病保险保费实行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封闭运行,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保费(基金)运行更加安全。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燕赵都市报记者从省保监局了解到,凡是我省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基本医保的居民均能享受大病保险政策,而且不需要另外缴费。
具体参保方式是,居民参加基本医保后,由政府部门从基本医保基金中划出一部分资金,以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的形式,为每位参保居民投保大病保险,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不用自己办理投保缴费,就能享受到大病保险政策。
而在大病保险的赔付方面,参保人住院后,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进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按照分段比例进行报销。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
责任编辑:郝杰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