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车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出台,根据《指导意见》和《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得到明确,私家车符合条件可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与此同时,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的承包费和抵押金等,出租车将有效降低驾驶员负担。
私家车可以合法地成为客运车辆,滴滴、Uber、 神州等网约车企业的“春天”到来了,乘客可以更踏实地选择不同的出行方式了。此前,很多城市多年来都存在着打车难、打车贵的问题,而网约车出现之后,人们就期盼着“鲶鱼效应”的出现,果不其然,出租车特许经营权的垄断坚冰被打破了,市民出行有了更多的选择,一直以来被诟病的“份子钱”也有望降低。
虽然这几年处于“灰色”状态的滴滴、Uber已经实实在在地带来了便捷,降低了出行成本,但是安全隐患也一直如影随形。网约车合法化的同时,关于车辆和司机的资质都有了相应的规矩,被纳入了监管,这一点非常值得期待。
从《办法》来看,行驶60万公里报废,或者行驶年限达8年后退出,还是比较合理的。至于驾驶员的准入制度,对于保障乘客安全就更为重要。滴滴、Uber等网约车企业在迎来合法化“春天”的同时,理应珍惜这样的机会,严格遵守暂行办法,强化内部管理制度,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处于灰色状态的网约车,潜在的最大问题是一旦出事儿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这是因为,私家车买的是家用型保险,如果转做专车,就成了营运车辆,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保险公司当然有权拒绝理赔。
小剐小蹭、小磕小碰倒还好说,一旦发生大点的车祸,那么运营的私家车,还有司机、乘客都难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从这个角度来说,此前我们为了省钱、方便而乘坐滴滴、Uber,其实都是在冒险。
如果乘坐出租车,出了事儿有出租车公司兜底;而如果乘坐转成专车的私家车,一旦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司机个人赔偿能力有限而且有可能“跑路”,网约车企业若是再声称自己“只是提供了一种交通信息服务”,从而推脱责任,那么尴尬的就是乘客了。
所以,在网约车合法化之后,首先需要的后续举措,就是解决保险的尴尬。符合条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的私家车,究竟应该购买怎样的保险?出事后会获得怎样的赔偿?这都需要保监会、保险公司赶快研究、制定相应办法,及时弄出明确的险种和条款。
最新发布的办法当中,第四章第十六条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承担承运人责任”,就明确了滴滴、Uber不仅仅是一个所谓提供信息的“中介”,所以这些企业在迎来合法化的春天之后,相应的责任也就更重了,他们必须为利益受损的乘客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至于传统的出租车公司,虽然在这样的情势下被倒逼着下调份子钱,但转型本身也是机遇,在利用自身优势的同时,出租车公司完全可以发展出自己的网约车平台,与滴滴、Uber一较高下。(庞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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