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6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继续开展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通知,自2013年12月启动开展第一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共有1100多家公办养老机构实施了公建(办)民营,其中,29个省(区、市)选取了126家试点单位在民政部备案。
据悉,此次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扩大公建民营范围;丰富公建民营实施方式;发挥公建民营机构作用;提升公建民营规范化水平;加强公建民营机构监督管理;完善公建民营配套措施;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企改制。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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