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除法定节假日外,禁止国一国二标准车辆进入城市主城区;全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9月28日,记者获悉,《石家庄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出台,对“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移动源污染排放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取暖期细颗粒物浓度
同比下降25%
《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和任务。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全市秋冬季取暖期细颗粒物浓度比2016年—2017年同期下降25%。重污染天数比2016年—2017年同期下降20%。
以散煤为重点,
全力推进能源污染控制
10月底前,全面完成气代煤、电代煤任务。全市县城以上区域集中供暖和清洁供暖率达到75%以上;农村服务业分散燃煤全面取缔;农业生产散煤治理完成50%。“禁燃区”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
2017年10月底前,在石市与山西省交界处建立4个煤质检查站,查验进入石市的运煤车辆,对抽检不合格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定期通报抽检结果。2017年采暖季前,全市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85%,全市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确保完成燃煤小锅炉
“清零”任务
10月底前,全市行政区域内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市区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严格控制拆除锅炉去向,严禁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销售。
10月1日起,保留的燃煤锅炉(含生物质锅炉)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燃煤锅炉、未达到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依法停产改造。
华药股份公司
12月底前完成搬迁
钢铁行业2017年9月1日,其他重点行业2017年11月1日起,必须达到省地方排放标准或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017年10月底前,全市压减焦炭产能65万吨、压减水泥350万吨,压减炼铁产能52万吨。淘汰关停藁城天意热电公司1台0.6万千瓦机组,鹿泉市曲寨热电厂1台5万千瓦机组;清洁能源替代东方能源新华热电公司2台10万千瓦机组,中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3台4.3万千瓦机组。
华药股份公司、威可达公司、维尔康公司、常山纺织公司、石家庄新型建材厂、石家庄市染料厂、北方塑料油墨有限公司等列入今年搬迁计划的7家企业,2017年10月底前全部停产到位,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搬迁。
全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
2017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石化、农药、原料药制造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全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焦炉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的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以上,其他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全市焦化企业限产30%以上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采暖季实施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市级政府批准;电炉、天然气炉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停产。
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
采暖季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采暖季限产50%。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
重点用车企业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
11月1日起,国一国二车不准进主城区
自2017年11月1日起,除法定节假日外,禁止国一国二标准车辆进入城市主城区。 2017年10月1日起,全市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7年10月15日前,对无证无照“黑加油站(点)”,立即查封取缔;对环保、安全、油品质量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置,直至吊销营业资质;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主城区全年禁止燃放、销售各种烟花爆竹
在采暖季期间,城市建成区内基本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
2017年12月底前,全市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县城城区道路达到70%。渣土运输车要安装密闭装置和定位系统,按照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
在主城区和四组团区(县)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销售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除主城区和四组团区(县)外的其他县(市)、区要明确春节期间限放区域和允许燃放时间。
《方案》规定,要强化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考核,市气水办每月向空气质量同比恶化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县(市)、区下发预警通知函或调度令,对“1+19”单项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由市直牵头部门进行约谈;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恶化、“1+19”重点任务综合进展滞后的,由市气水办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PM2.5下降幅度排名后3位的县(市、区),由市政府进行约谈。
责任编辑;郝杰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