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邯郸电(记者陈正 通讯员冯涛、蒿文祥)10月11日,邯郸市政府召开全市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再排查工作会,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进行再安排部署,要求所有工业企业10月15日前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否则停产整治。
按照《邯郸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要求,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沙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进行密闭储存,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运输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等方式进行储存,并设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密封,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
邯郸全市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改造工作是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县(市、区)所有工业企业要在10月15日前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并全面完善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全口径清单,实行日报告制度。
从10月16日起,各县(市、区)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并纳入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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