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漪)为了引导电力客户依法依规诚信用电,杜绝窃电、违约、欠费等失信行为,12月15日,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唐山市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唐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唐山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唐山分行等多家单位共同举办电力征信知识宣传活动。据了解,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无论是居民、还是企业电力用户,一旦有相应情况的窃电、违约、欠费等失信用电行为,将会被列入征信系统失信名单,将对生活或生产造成影响。
一个日历年度内,电力用户有以下这些失信用电行为,将会被记录到征信系统失信名单。
高压用户累计窃电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涉及金额超过5万元,或累计发生窃电、违约用电行为2次及以上,经供电企业书面送达征信警示后再次发生窃电或违约用电行为。
高压用户欠费账龄超过2个月且欠费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经供电企业书面送达征信警示后再次违反《供用电合同》发生欠费行为。
低压用户累计窃电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涉及金额超过2千元,或累计发生窃电、违约用电行为2次及以上,经供电企业书面送达征信警示后再次发生窃电或违约用电行为。
低压用户发生2次欠费且累计欠费金额2千元及以上的,经供电企业书面送达征信警示后再次违反《供用电合同》发生欠费的。
据了解,电力征信是广大电力用户针对缴费和诚信用电情况与第三方纳入征信系统,形成一个征信管理的方式。如果因失信用电行为被列入征信系统失信名单,居民个人将在交通出行、个人出国、积分落户、评先评优、求职升迁等方面受到影响;而作为企业来说,在信用评级、办理贷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商务合作等方面都将有所影响。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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