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9月19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促进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省财政配合省大数据局等部门,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主线,以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重点,积极研究拟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并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确定扶持方向。印发《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以提升数字产业化水平、推动智能制造升级、打造智慧服务示范区、发展特色高效数字农业、加快培育数字化新业态等为重点,提出加大要素供给、强化人才支撑、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强资金扶持五个方面19条政策措施,对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实行全方位、多要素、立体化扶持。
强化政策宣传。配合省大数据局等有关单位,在全省范围开展“数字经济政策宣传周”活动,深度解读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帮助企业尽快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引导企业把握新机遇,以数字经济助推形成新动能。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每年安排3000万元,对数据中心、灾备中心、超算中心的用电费用给予一定补贴;对新确定的省级、国家级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将分别给予每个最高500万元、3000万元的奖励,促进全省区域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2019年,省财政已下达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扶持资金2000万元。(通讯员 孔进赵 云亮 宫永利)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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