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贺娟芳)11月5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如在省内有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 APP 办理申请还贷业务。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接入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我市缴存职工在省内有尚未还清的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主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和无全额冻结、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完整准确,持有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可以通过下载该中心“手机公积金 APP” 自助申请办理。同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包括已经接入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的大同、忻州、朔州、阳泉、晋中、晋城、临汾、长治、运城、省直机关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办理该业务必须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规定。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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