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拉闸
配电箱的嗡嗡声
搅得他心烦意乱
故宫失窃案发生后,对于警方公布的石柏魁没有预谋、赤手空拳逃出故宫的事实,媒体和公众始终存疑。记者就此向黄长勇律师做了详细了解,在黄律师看来,石柏魁的偷盗过程集合了太多的偶然,至今回想起来仍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一开始,黄律师最关心的问题是,石柏魁有没有事先设计好逃跑路线,因为故宫不是一般人能逃出来的。石柏魁给了他这样的回答:“我是碰运气,走到哪是哪,误打误撞出来的。”
黄律师告诉记者,这说明石柏魁没有预谋,“说实话,就是让他预谋,他也预谋不出来。”
去年5月8日晚上8点,躲了半天的石柏魁从他藏身的夹道溜了出来,他首先进入西配房,偶然间看到了配电箱,随手关闭了供电系统总闸。
拉闸,是石柏魁作案非常关键的一步。供电系统对于整个安防系统来说是最关键的地方,一旦失去电源,任何高科技设备都会失灵。
被拘后,石柏魁对自己行为的解释令人瞠目——他进入西配房其实就是想避雨,恰好就躲在配电箱旁边,之所以动手拉闸,是觉得配电箱的嗡嗡声搅得他心烦意乱,同时他也害怕雨夜触电。
与此同时,故宫中的值班人员误以为是天气原因或者建筑工人造成安防系统失灵,竟没有引起警觉。
晚上10点多,石柏魁走出西配房,破窗进入到诚肃殿内,但屋内一片漆黑,就在无从下手之际,石柏魁竟从门后摸到了一个手电筒。借着手电筒的光亮,石柏魁踹碎展柜顶部玻璃,凭借瘦小身材钻进展柜,盗走9件藏品。
逃跑
慌不择路时发现内墙有洞
出了展厅,石柏魁在无事先设计的情况下,从小房顶爬上大房顶,再从大房顶爬上斋宫宫墙。据说,案发后特警曾还原石柏魁的逃跑路线,觉得颇有难度。坐在宫墙上,石柏魁四下里看了看,发现能逃出去的地方,只有故宫外墙的城楼。石柏魁认为,既然有城楼,就可以上城墙。
在逃离斋宫时,因宫墙太高,石柏魁无法跳下。匪夷所思的是,此时他突然发现墙头竟有小手指粗的一截电缆线。于是石柏魁将电缆线固定在墙上,顺着滑下高墙。
石柏魁的“幸运”还在继续。故宫的城墙分为内墙和外墙,要想出内墙必须走大门,就在石柏魁被值班人员发现,慌不择路之际,居然在内墙上发现了一个洞,他探身钻进了墙洞,没想到钻出来就是外墙墙根。
接着,石柏魁通过铁栏爬上屋顶,然后登上了10米高的故宫外墙。站在城墙垛口上,石柏魁回头看了看故宫中已被惊动的安保人员,又看了看垛口外一棵距城墙两三米远的松柏树,便纵身跳向松柏。事后石柏魁说,当时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
石柏魁的跳墙逃跑与建国以来故宫第四次盗窃案极为相似。建国以来,北京警方有记载的故宫盗宝案中,石柏魁不是第一个成功逃出故宫的窃贼,但他却是第一个摆脱高科技监控设备,成功跳下10米高墙逃跑的人。
控辩争议
故宫内偷盗,
该不该
罪加一等?
被盗展品价值无法确定
盗窃罪的定罪量刑主要是根据盗窃数额。但石柏魁的起诉书上,并没有给出被盗展品的价值。检方只确定了被偷的9件展品投保金额共计41万元,其中被石柏魁遗弃而丢失的3个展品投保金额为15万元。而投保金额只能是一个参考,不能直接据此确定盗窃数额。据悉,故宫失窃案侦破后,司法机关相当多的工作都围绕在被盗展品的价值鉴定上,但直到起诉,也未能对盗窃数额给出定论。
对此,黄律师说,之所以没有确定盗窃数额,主要是价格鉴定部门无法对被盗的9件展品的价值作出鉴定结论。据了解,涉案艺术品都是香港两依藏博物馆早年拍卖得来的,但该博物馆既没有保留当初的交易票据,也不能提供关于材质的原始资料,相关生产厂家早已不存在了,其是否出自名家之手更无从考证。由于艺术品不宜进行破坏性鉴定,所以连含金量等鉴定数据都无法得到。基于这些原因,价格鉴定部门无法做出鉴定,被盗展品的价值也就无法确定。
按照《刑法》中盗窃罪的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在石柏魁案中,由于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定,检方在起诉书中未予评价,而是直接以石柏魁“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作出指控,此节如获法院认可,石柏魁将在十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之间量刑。
不过,作为石柏魁的辩护人,黄律师对控方观点提出了异议,认为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实施盗窃”,就构成“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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