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喊冤枉“原本只要40元,现在收了三百多”
■专家称有此规定,记者调查多数司机不知情
昨日9时50分高先生来电:
我开车时因为身体不适,在高速公路上的服务区睡了一觉。没想到,第二天下高速时原本只需要缴纳40元的高速费,现在竟要缴纳385元的超时费。这项费用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不知道是否合理。
本报记者 李兵调查:
昨日9时30分,高先生的货车仍停靠在京昆高速行唐南的高速出口处。“385元的超时费收的不明不白,可不交就不让下高速。”高先生无奈地说,他已经开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跑了15年,还是第一次听说“超时费”。
7日20时许,高先生开车从鹿泉驶上京昆高速公路,准备回行唐老家。22时许,行至灵寿服务区附近时他突感不适,一时无法继续开车。
高先生坚持将车开进服务区后,服用了随身携带的药物,便迷迷糊糊地在车上睡着了。当他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8时许。20分钟后,高先生抵达行唐南高速口,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因为高先生在高速公路上停留时间超过了12小时,必须要缴纳385元的超时费才能下高速。
“我第一次听说有超时费,高速路上也没有任何相关的提示标牌。”高先生说,经过1个多小时的僵持,他还是缴纳了385元才出了高速。
昨日下午,记者从京昆高速鹿泉收费站驶上高速公路,来到石家庄服务区,在收费站及服务区附近,所有公示牌及温馨提示上都没有提到过超时费。
“我只听说过不能超速,还真没听说过超时还要被罚。”司机赵先生说。在记者随机调查的15位车主中,12位车主都不知道有这种规定。
针对超时费的问题,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称,根据有关规定,车辆在路网内超过24小时,路段内(同一条高速线路)超过12小时,均要缴纳“超时费”,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车主倒卡、换卡等逃费行为。
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司机在服务区就餐、住宿或维修车辆,可以向相关单位索要正规票据,经高速口收费员查验后,可以免缴超时费。但如果司机是在车上休息或自己维修车辆,无法提供正规单位的票据,则必须交纳超时费。
“如果这项收费是合理的,最好能在服务区或收费站附近有醒目的提示。”高先生说,这样至少可以避免司机因为不熟悉规定而多掏冤枉钱。(请高先生领取线索奖50元)
责任编辑:柳亦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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