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治超为什么总走不出“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
平心而论,司机超载有运输市场混乱、运价持续低迷的关系,也和有些地方认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靠运动式短期治理而不是常态化制度治超等有关。
近日,因驾驶超载110吨的重型货车压塌北京怀柔宝山镇宝山寺白河桥的司机张某和车主被法院判赔1500万元,为这一曾经轰动一时的“超载”事件画上了一个句号。实际上,无论是司机还是车主,都根本没有能力支付这天文数字般的赔偿,最后还得财政来“埋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院判决不仅仅画上了一个简单的句号,还给我们画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公路治超为什么总走不出“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
有的地方主管部门总是说,“司机在利益驱使下,总是想方设法超载,我们也没办法。”但平心而论,司机超载有运输市场混乱、运价持续低迷的关系,也和有些地方认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靠运动式短期治理而不是常态化制度治超等有关。
也有的地方认为,治超是交警和公路部门的事,和别的部门没有关系。实际上,公路超载会对公路、桥梁等设施造成巨大的损害,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更给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胁,长此以往,还会损害一个地方的形象,不利于当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记者注意到,近几年来山东省的公路超载现象明显减少,而济宁市的治超工作更是一直保持全省领先地位。2008年以来,该市没有再新增一座危桥,每年节省路桥维修费达1亿元;全市货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大幅度下降。
据了解,治超效果明显,首先得益于该省实行的部门联合集中治超。以济宁市为例,该市治超工作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直接负责,交通、公安、公路、经信、工商、国土、纪检监察等多部门共同参与,成立了市治超办,组建了源头监管、路检路查、责任追究等8个专业联合执法组,各部门分工详细,集中办公、统一考核。
在实际工作中,济宁市把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治理活动和开展常态化治超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制度治超”。他们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治超的文件规定,对治超的各个环节、各方面的利益主体、各项政策措施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为集中治超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
源头治理是保证治超取得实效的根本。济宁市经信部门牵头、交通运管部门配合的源头监管组,对年运量20万吨以上的91家厂矿企业、货场实施派驻监管,对派驻人员逐一点名落实,确保“派得进,驻得下,管得好”,并规定源头上的企业和货场要承担连带责任。这就在源头上杜绝了超载现象的发生。
对于被判巨额罚款的张某和车主来说,其本身不具备如此巨大的赔偿能力,但其源头上的矿场或者用矿单位则拥有相对雄厚的经济实力和相对较高的赔偿能力。如果塌桥事故发生前制度上就规定了源头上的矿场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相信矿场就不敢让司机和车主冒如此大的风险。这样,张某和车主就不会去超载,也就不会把好好的桥梁压坏。即便矿场敢冒此风险,法院也有依据判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国家的损失也能够追回,而不至于落得一人犯法,国家“埋单”。果如此,司机、车主、货主都不敢超载了,公路上的超载现象就会逐渐减少。长此以往还有利于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稳定运价,根除超载的利益驱动因素,使超载现象进一步减少,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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