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拆迁暴富魔咒”
本报记者严友良实习生房雅倩发自上海
2012年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指出,中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比例达到51.27%,城镇人口达到6.9亿。
今年3月,社科院研究报告显示,中国要实现75%城市化目标应该在2040年左右,也就是说还需要30年。如果要完成2030年67.81%的城市化水平,意味着城市化率每年要提高1个百分点,也即每年将有1400万人口要转移到城市。
这意味着,获得拆迁补偿而暴富的现象,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会在全国各地陆续上演。而近年来各地房价的迅猛上涨,无疑又为拆迁获得高补偿推波助澜。
“支付补偿款征地,是让农民交出世代拥有土地的权利,一旦拆迁农民因挥霍征地补偿款而返贫,许多问题会转嫁到政府和社会身上,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中国科学院社会学所赵春燕博士说。
如果没能较好地处理这些问题,就会形成“拆迁暴富魔咒”。近年来,在全国不少地方出现因为“拆迁返贫”影响社会发展的案例。破除“拆迁暴富魔咒”的关键在于,要把拆迁农民的短期富裕变成长期收益,让他们不是“富裕一阵子”而是“幸福一辈子”。
正是如此,不少专家大声疾呼:拆迁人口管理的制度化建设迫在眉睫。
“这种制度,既要涵盖他们的精神生活,也要涵盖他们的物质生活。既要帮助他们转变思想、提高综合素质,也要关心他们的就业状况、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同时,这种制度还要帮助拆迁农民完成从农民向城市居民身份的转变。”中国社会学学会理事、湖南省社会学学会常务副会长方向新指出。
“被拆迁户们从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实际上是一种被动城市化的过程,缺乏足够的时间过渡和适应阶段,并且因为他们自身素质局限,由此引发的心理问题更不容小觑。在对被拆迁户们进行各式补偿的同时,应将精神补偿作为重要的配套内容。”方向新说。
在方向新看来,单纯的货币补偿模式同样需要改变。“单纯的货币补偿模式很难让被拆迁户们合理利用。货币利用得好可升值,反之就会贬值。如以实物或者实体代替货币补偿政策,让拆迁户想挥霍也挥霍不了,并有一定的增值空间,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征地拆迁不是与农民做‘一锤子买卖’,而是要保障好农民的长远生存权、发展权。通过制度设计,让土地收益最大限度地用之农民。”王锡梓教授说。
在王锡梓教授看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征地拆迁不可避免,关键是要明确政策导向和制度设计。制定合理的补偿机制,引导和帮助失地农民积累资产,促进失地农民生产性就业。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平等地参与到农村土地市场的开发中来。“此外,政府应加大对失地农民的职业培训,确保失地农民有一技之长,这样他们才可能有持续发展的空间。”
事实上,如何帮助农民打理好手中的钱财,不但是农民的强烈愿望,也是政府部门责无旁贷的义务和金融机构开拓经营空间的当务之急。“由于农民缺乏理财意识、知识,有关方面在引导农民理财、开发农村理财产品时,要从实际出发,‘重农’,‘亲农’。”方向新补充说。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采访村民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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