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给导师“打工”成常态,学生私下称导师为“老板”如果仅仅被当作廉价劳动力,就有悖于搞科研的初衷,亦会助长功利主义风气如今纯粹而真挚的师生情谊越来越难得,导师与学生之间更像是雇佣关系
最近,北京大学一名研究生因抵制“科研苦力”而发声明的事件引起网络热议。
热议背后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高校研究生给导师“打工”、“当苦力”已成常态。学生们私下称导师为“老板”,不仅因为他们决定着学生们每月的收入补贴,更因为他们掌握着学生前途命运的“生杀大权”。
研究生“打工”心态面面观
许多研究生表示,能够在给导师打工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科研水平,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但如果仅仅被当作廉价劳动力,就有悖于研究生搞科研的初衷,亦会助长校园功利主义风气。
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硕士谢琛说,自己在读研期间为导师打工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老师主导的国家重点社科基金的会务、专家的访谈接待、资料整理;二是老师主编的评论的约稿、统稿、翻译和校对。社科基金方面的工作没有报酬,后者每学期会带来两三千元的收入。“专家访谈、搜集整理资料,对我而言,不能说是在为导师‘打工’,整个过程也是一种锻炼。无论导师给不给酬劳,我都愿意参与。认识了一些最前沿的专家,聆听了有见地的见解,训练了思考能力,即便是打杂也能学到东西。”
相对于科研项目较少的人文社科专业,理工类专业的研究生为导师打工的现象更为普遍。一般来说,这种支配与雇佣关系以导师手中的科研项目为基础,而导师的项目经费中也有一部分是专门用于研究人员的支出补助。
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施娟说:“研究生期间,每人都要从自己导师那里领取科研课题,导师还会让你帮忙干一些他自己承接的活。干与不干、做得好与不好,基本上就是你的学业表现了,直接影响到是否能顺利毕业。”
施娟说,帮导师打工累不累是其次,最重要的还是希望能学到真本事。“但是很久都没有一次师生见面会,没有传道授业解惑,让我感觉自己更像是廉价劳动力。”
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研究生张烨也感慨:“有段时间帮导师承担项目,几乎天天起早贪黑,忙得没时间写毕业论文、找工作实习。毕业的时候,当面试官问我具体为这些项目做了哪些贡献时,我实在不好意思说承担的都是些琐碎的事。”
雇佣关系超过师生情谊?
虽然自古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说法,但许多学生坦言,如今纯粹而真挚的师生情谊越来越难得,更多的时候,导师与学生之间更像是雇佣关系,充斥着利益的味道。
浙江大学信息工程专业博士毕业生丁菁汀告诉记者,许多理工科高校的大牌“老板”(博士生导师)除了国家级科研项目,还会在校外接“私活”,有些甚至自己搞企业、开公司。
“按照北京、上海等地的劳动力市场价格,技术开发类员工的雇用成本较高。编程、设计调试电路、搭建系统等岗位的劳动报酬每月在7000元左右。而导师让自己的博士生去做同样的工作,劳动补偿只需支付一半甚至更低。”丁菁汀说,“这些应用操作性的工作,本身就与研究生自己的科研初衷有所背离,对前沿性的科研创新帮助不大。加上知道导师在占自己的便宜,学生心里肯定不舒服。”
记者了解到,目前高校教师承担的课题大致分为两种,一类是国家基金项目或科技攻关项目,被称为“纵向”课题。这类课题对理论或技术创新要求高,经费由国家提供。另一类是导师从企业拉来的,旨在为企业解决新产品开发、技术攻关之类的难题,经费来自企业,被称为“横向”课题。
华东师范大学分析化学专业研究生姚文俊坦言,只有跟着导师做“纵向”课题,自己才能真正学会研究的方法,获得思维和学术上的进步。“打个比方,在老师帮助下安心做科研,就像是雕萝卜,出的是精品;而为项目打工,就像是天天包同样的饺子,到最后,无非是包的速度快了不少。”
问题在于,现行研究生培养模式下,“雕萝卜”与“包饺子”的同样都能拿到“高级厨师证”。不少学生表示,踏上社会之后,用人单位最看重的还是毕业证背后的含金量。长远来看,导师的不负责会使学生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保障学生利益,建立和谐师生关系
在不少学生看来,理想的师生关系应该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基础上的平等关系。
然而,“现实情况是导师权力很大,我们有苦也说不出。”姚文俊说,久而久之,导师觉得利用学生也是理所应当了,这更像是一种利益交易。“你替我干活,我保你顺利毕业并帮你推荐一份不错的工作。”
如何才能摆脱研究生“打工仔”或“科研苦力”的身份和命运?首先,导师和学生双方都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干杂活本非天经地义,导师应该多关心学生的需求,帮助学生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放下自己高高在上的架子。”复旦大学新闻学研究生刘磊说,对于学生来说,不能以打工赚钱作为读研的主要目的,否则就本末倒置。如果实在避免不了要帮导师打工,不妨借机认清自己的水平,摸索自己擅长的科研领域。
姚文俊也作了自我反思:“我们应该问问自己,是不是怀着功利的心态来读研深造,如果是,就不必埋怨高校的功利色彩太浓。对有志于做科研的人来说,研究生期间,没有人能阻拦你和你青睐的学者交朋友。”
其次,专家建议,不妨借鉴国外研究生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合作模式,用制度维护纯洁的师生关系。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谢晋说:“目前,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随意雇佣学生、保障学生利益的措施之一,是借鉴德国、美国等高校做法,在导师的项目研究经费中,明确一部分作为研究生培养费用和人工费用支出,专门支付给助理研究人员。”
谢晋认为,导师和学生应该多一些相互沟通和理解,许多分歧和误解源于立场的不同和缺乏沟通。“在现行中国高校评价机制下,科研成绩都以课题和项目为导向,导师时常力不从心,只好分配给学生。另一方面,导师没有课题就没有招生资格,导师本人也是学术生产机器上的工人,是高校功利主义的受害者。”谢晋说。
(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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