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浙江省镇海精诚帕尔工程有限公司召开的管理层会议上,老板出台了一个新规定:所有管理层必须剃光头,剃了每人奖励1万元,不剃的罚1万元,不剃也不认罚的直接辞退。包括小晓在内的6名女职工,拒绝剃光头也拒不认罚,不久,她们果然收到了辞退邮件。
一个企业老板心血来潮,在一次会议上突然宣布这样的“新规定”,难免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像镇海人社局劳动监察办公室监察员邵新良所说:感到这家企业“很荒唐”。然而仔细想想,作出这样荒唐决定的,虽然只是镇海精诚帕尔公司一个个例,但在它的背后,却暴露了中国式企业老板在企业管理上的某些特色:高高在上,独断专行,缺乏对职工的平等协商精神,甚至缺乏对职工人格的起码尊重。
因此,虽说此后在6名因为不愿剃光头的女职工中,有5位到镇海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办公室,状告企业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但正如女职工小晓所说:她们状告公司的目的,并不是想回去上班,“再去这个公司已经意义不大了,我们只想争一口气。”她们与公司的纠纷,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件普通的劳动争议案,而是职工维护自身人格尊严的官司。
如今经常听到一些企业出台种种奇怪规定的新闻,譬如在招聘新职工的时候,规定什么星座的职工不招聘;譬如规定职工在几年里面不得谈恋爱;譬如命令职工在马路上爬行若干米,“培养团队精神”。这种以牺牲职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规定,打的都是企业文化的旗号,实际上却是一些企业老板对职工是否无条件服从自己的试探,是在企业里树立老板绝对权威的扭曲心理的反映。作为良好的企业文化,应当是建立在尊重职工人格尊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基础上的文化,只有这样的文化,才能培养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才能激发职工对企业的奉献精神和创造力。
然而,中国却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传统的国家,是一个“一把手”在自己的一亩三分田里能够说一不二习惯的地方,这就给某些企业老板提供了独断专行、想出诸如“留职不留发,留发不留职”等荒唐规定的环境和条件。
要真正建设法制化的市场经济环境,要让企业能够在市场经济的风浪中屹立潮头,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应当转变老板独断专行的习惯,在企业里创造互相尊重尤其是老板尊重职工的氛围。当职工觉得“再去这个公司已经意义不大了”的时候,这个公司在市场上的存在,恐怕离走近“意义不大了”的绝境,也不会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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