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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企:我伤,欧盟也伤

来源: 燕赵都市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欧盟委员会6月4日宣布,欧盟自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中国光伏生产商将面临平均为47.6%的关税。

这距离去年10月中旬美国商务部公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税率终裁结果不到八个月。

据悉,中国对欧盟出口光伏产品达1665亿元,占中欧贸易总额的7%左右。中欧光伏“双反”案也因此成为中欧迄今为止最大的贸易摩擦、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或将危及中国上千家企业生存和40多万人就业。

欧洲“双反”将使中国上千家企业直面死生?

欧盟“双反”初裁结果出来之后,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周世俭说:“中国等不起,因为从今天开始,临时反倾销税就开施了,这就意味着大量中国光伏产品从今天开始就到不了欧洲市场了,随之而来的便是一连串的停产、失业。”

初步统计,光伏案涉及中国200多亿美元的对欧出口,关系到中国上千家企业的生存和40多万人就业。

据悉,去年美国“双反”终裁的结果是,除了尚德和天合外的其他59家出口企业的反倾销税及反补贴税分别为25.96%及15.24%,合计为41.2%。合并税率为了避免重覆计算,减少10.56%。

有业内专家认为,美国“双反”对国内光伏企业业绩实质性影响不大,因为国内光伏企业出口美国占比较小,仅10%左右,占A股公司销售收入的比例更低,产品范围也较小,因此对A股公司业绩影响不大。但终裁结果会影响欧盟“双反”的判决预期及结果,而欧盟的税率却至关重要,因为出口欧盟占比达到60%以上,对国内公司业绩影响巨大。

光伏大省河北:

惩罚性关税阻碍光伏应用在欧洲发展

河北省是中国仅次于江苏的第二大光伏制造大省,有保定英利和宁晋晶澳(晶龙)两家世界级光伏企业。欧盟是英利等企业的主要出口市场,欧盟此次开征临时反倾销税,势必将对河北光伏厂商对欧出口造成冲击。

6月5日,记者采访英利和晶龙两家企业有关发言人,他们表达了不满以及对行业下一步发展的担忧。

英利发言人表示,任何水平的惩罚性关税都不仅会对中国光伏企业产生影响,还将推高欧洲光伏应用的成本,阻碍光伏应用在欧洲的发展。中国光伏企业凭借技术创新等降低成本,在国际国内市场上赢得了客户的支持与信赖,中国的企业希望欧委会能够正视大部分成员国的反对意见,正视惩罚性关税的负面影响,妥善处理此案。

至于为什么在一片反对声中,欧委会依旧一意孤行。英利认为,根据欧盟的相关法律规定,欧委会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表示,中国人工成本低,这是欧洲企业无法复制的优势,惩罚中国企业,势必阻断了欧洲人民享受到质优价廉产品的路径。

出口欧洲大幅下降:

河北企业真受伤

河北省信息产业与信息化协会信息统计部主任龙贵秋介绍,我省有光伏企业50多家,一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51亿元,同比增长-30%;出口创汇1.50亿美元,同比增长-69.82%。除了晶龙略有盈利,其余全部亏损,可以称作是全行业亏损。这次欧盟“双反”,无疑会进一步加剧这种情况。

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闻中心主任段同刚说,以晶龙旗下的上市公司晶澳太阳能公司为例,其一季度毛利是6%,实际上是亏损的,这次如果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进一步亏损无疑,至于其他已经亏损的企业,如果出口欧洲更是亏损加亏损。

那么针对欧盟国家,我省企业以往出货量如何?今后将减少多少?

段同刚说,晶龙去年出口部分占到50%,主要是面向欧洲,今年一季度欧洲市场已经降到20%,今后计划低于20%。

英利表示,一季度,英利在欧盟出货量占比约53%,预计二季度占比约35%,受到“双反”裁决影响,三四季度在欧盟出货量占比可能降至30%甚至更低。而英利2012年在欧盟出货量约占总量的62%,受欧盟“双反”影响,预计2013年在欧盟的出货量可能下降到总量的40%。

记者从河北省信息产业与信息化协会了解到,对我省以及国内光伏企业的沉重打击还不仅仅是来自欧盟,由于光伏市场不好,现在除了国家开发银行,几乎所有的银行都停止了对光伏企业的贷款,这对严重亏损的企业而言,也算是雪上加霜。

河北应对:

不依赖欧盟的企业或有转机?

晶龙介绍,其实去年美国出台双反政策,国内敏感的企业就已经收到信号,那就是纯粹靠出口比较危险,必须转变管理方式降低成本以及改变出口方向。

段同刚说:“电的成本在单晶硅生产中占到30%,所以节能降耗是第一位,现在公司已经将高耗能的设备和已经使用了十几年的老设备都淘汰掉了。“另外,和国内其他企业不同,晶龙是生产中间产品的,算是间接出口商,晶龙贴片技术具有优势,目前的主要业务是做贴片来料加工,赚取的是加工费。现在晶龙是满负荷工作,一季度盈利2300万。”

他说,另外,企业也在开拓日本以及国内市场。

不只是晶龙在行动,据悉,“原来不做下游电站,只做组件”的英利已经开始做电站,进行转型。此外,英利正在贯彻实施“一站式”和“334”战略(即30%大型地面项目、30%屋顶项目和40%独立系统),以提高对上游资源控制和下游渠道融合的整合力度,创新商业模式、营销模式,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我省另一家光伏企业光为绿色新能源与国内的电站、电力公司合作,做太阳能发电;通过与国际的电力公司合作成立子公司,共建电站;在亚太地区,也就是非出现贸易摩擦的地区谨慎进入,在印尼、巴西、新加坡、马来西亚建设一些小型的项目。

为何受伤的是“光伏”

上海欧洲学会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中心主任徐明棋分析,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有着多方面的原因。

第一,经济不景气导致保护主义上升是基本的规律。欧洲债务危机的深化导致欧洲经济陷入新的衰退,政府不得不大幅度削减对清洁能源的补贴。在这样的背景下,欧洲的光伏企业和一些太阳能发电设备厂商便陷入困境,有些甚至倒闭。一些欧洲企业便自然而然地诉诸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来保护他们的利益。

第二,欧盟扬言对中国光伏和无线网络通讯设备征收惩罚性关税,既有保护自己市场和企业目的,也存在利用这一贸易争端向中国施压、促使中国在欧盟感兴趣的一些市场领域加大开放力度的动机。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一面强调只要倾销和中国政府补贴对欧盟市场的损害有确凿的证据,欧盟委员会将不用听成员国意见就有权开征惩罚性的关税;另一方面,他又声称,如果中国采取措施减少对欧盟的损害,欧盟委员会将会在临时措施实施后考虑其他措施。与中国讨价还价的动机暴露无遗。

第三,欧盟还有一个被多数分析忽视的战略性目标,就是通过征收惩罚性的关税,施压中国通过补贴增加国内太阳能市场的需求。欧盟一直对中国没有如他们期望的那样加入有约束力的绝对额碳排放国际协议而耿耿于怀,一直试图通过施加各种压力把中国拉入到他们主导的碳减排体系中。在太阳能的发展上,欧盟也一直对于大规模的补贴反而为中国光伏产业提供了发展空间有怨言,这次利用减少补贴的契机不仅使欧洲太阳能市场对中国光伏产品的需求下降,而且还试图借“双反”将欧盟的市场保护起来。

中国频繁遭遇“双反”,需要反思

据了解,近年来,多晶硅利润巨大,导致众多地方政府、企业投资者一哄而上,“光伏基地”遍地开花,产能严重过剩。专家预测,原来预计2014年才到来的光伏行业整合期,现在看,整合期已经提前到来。

河北晶龙表示“行业盲目发展的结果就是产能过剩,如果整个行业不反思,有关部门不反思,在欧洲发生的情况就会转移到新开辟的东南亚市场或者国内市场。”

上海欧洲学会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中心主任徐明棋的观点与此不谋而合。他说,中国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不能扎堆竞争,竞相削价,这不仅不能获得本应获得的利益,还可能将一个国家或区域的市场“撑爆”,引起对方的保护主义措施,最终中国企业将被迫撤出该市场。

徐明棋还认为:中国产业的发展不仅要有全球宏观的视野,还应有长远的市场预判。不能够只看眼前的市场状况,将特殊原因火爆起来的市场需求当成长期的发展趋势而盲目投资扩大生产能力,最终将导致严重的产能过剩。

他表示,欧盟的光伏“双反”提示中国政府需要在新的世界经济形势和格局调整的大背景下,重新审视对出口商提供优惠的政策。这一政策已经越来越容易成为外部保护主义措施的借口。我们需要将对出口商和生产商的补贴转向消费端,通过补贴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使生产商不再到国际上削价竞争。这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其他国家的“反倾销”、“反补贴”,而且符合十八大提出的扩大内需战略导向。

回应

外交部:坚决反对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关税

中国启动对欧盟葡萄酒“双反”调查程序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5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欧盟方面执意对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征收不公正的临时关税,中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

洪磊在回答相关提问时表示,中国政府和有关产业致力于通过对话磋商解决有关问题,体现了极大诚意,做出了巨大努力。中方重视中欧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致力于维护中欧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希望欧盟方面与中方相向而行,不要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否则只会损人不利己。

洪磊说,中方同时注意到,欧盟方面将此前建议的47.6%的临时反倾销税率降低到11.8%,希望欧盟方面进一步展现诚意,与中方通过对话磋商解决有关问题。

有记者问,中方启动对欧盟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程序是否旨在反制欧盟?

洪磊表示,中国商务部已经宣布,中国政府已启动对欧盟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程序。中方希望欧盟方面尽早与中国政府启动价格承诺谈判,以维护中欧经贸关系合作大局。

欧盟委员会4日宣布,欧盟将从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妥协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据新华社)

脉络

美、欧对华光伏产品“双反”步步紧逼

本报讯(记者付薇)自2011年11月起,美国率先对中国光伏企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的“双反”调查,并在为期一年的漫长调查后作出终裁。2012年11月7日,美方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高额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反倾销关税幅度高达18.32%-249.96%,反补贴税则为14.78%-15.97%。

欧盟紧步美国后尘,于2012年9月6日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迄今规模最大的反倾销调查,涉及金额1300亿元人民币;并在11月8日宣布对自中国进口的光伏电池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

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自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临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47.6%是指平均税率,实际税率范围从37.2%至67.9%不等,配合过的中国企业面临较低的关税)。

临时税率将维持6个月直到12月份,此后欧委会将决定是否对中国产的光伏产品征收永久性关税,一旦征收,该关税将持续5年。

反补贴案方面,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新闻发言稿,称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补贴调查仍在进行中,临时性反补贴措施如果有的话将在8月7日施行。

与单纯指向企业的反倾销不同,反补贴指向的是中国政府和企业,终裁一旦发布就证明从法律的层面确认了中国产品的竞争优势不单来自低价,还源于不公平的补贴这个事实。这在制度层面,对中国将是沉重一击,政治意味更浓。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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