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闭幕的北京市“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出,整合政府资源,开辟养老新途径,将经营不善、闲置或半闲置的机关疗养院改为养老院,弥补养老需求。这一建议是否可行?记者采访了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吴玉韶。
“这个建议是好的,总体思路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吴玉韶表示,去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目前,许多疗养院、度假村、宾馆的经营状况不佳,促进它们转型经营,对于弥补养老机构紧缺也有实践意义。”
“但在具体操作中,还是会遇到实际困难。”吴玉韶说。
首先,隶属关系和产权问题。这些疗养院、度假村、宾馆、招待所等,分属不同的部门和行业,整合起来难度大,需要相当的力度。
另外,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国养老机构目前的确存在着紧缺状况,但是,我们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不是总量上的紧缺,而是结构性紧缺”,吴玉韶说。这种结构性紧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城乡结构、护理与非护理结构。
在城乡结构方面,城区养老机构紧缺,而郊区和农村养老机构总体上并不紧缺。2013年底,我国共有养老床位500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5张。但是,这些养老床位70%都在农村,而闲置的床位也大多数在农村。“实际上,许多疗养院、度假村等都是建在郊区或农村的,把这些机构转成养老院,并不能解决城区的养老机构紧缺问题。”
护理型和非护理型方面,目前我国养老机构护理型和生活型结构不合理,现有床位中,80%是一般性养老床位,只有不到20%可提供长期护理。而目前我国失能老年人达3500万人,仅完全失能老人就有1200多万人,护理型养老床位紧缺。吴玉韶表示,养老需求中,护理型养老是刚性需求,具有不可替代性。护理型养老需要相对完备的医疗设施,需要离大的医疗机构近,便于紧急救助;需要离城区近,便于家人探望……从这些方面来说,那些身处郊区或农村风景秀丽之地的疗养院、度假村等,更适合改造成休闲型而非护理型养老院。“在养老机构发展中,目前增加总量不是第一位的,最重要的是调整结构。”吴玉韶说。
“按照国际惯例,养老设施应该是作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嵌入社区的,人们需要的普遍意义上的养老是不应与社区、家人分割的。”吴玉韶说。为此,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今后,凡新建小区,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老城区,则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充分利用闲置的学校、社区医院等公共设施,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同时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吴玉韶认为:“适合普通大众需求的养老机构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大力发展的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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