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建
没有接待清单,国内公务接待费不能报销。18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此做出明确要求。公务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接待场所、费用以及接待陪同人员情况等8项内容。(3月19日《北京晨报》)
无清单、不报销,这给公务接待又上了一道紧箍。事实上,公务接待作为三公支出之一,历来几乎成了“公款吃喝”的代言。此前,九三学社中央在提案《关于遏制公款吃喝的建议》中列举一组数据称,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达3000亿。尽管数据上各有说辞,但严管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吃喝,已经刻不容缓。
好在去年以来,在八项规定等制度安排下,公务接待浪费已经有了收敛与规范的迹象。数日前,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文章称,去年中央国家机关会务接待费同比减少50%,会议费同比减少52%。从地方上的情况看,成绩单也很漂亮。但问题在于,面上看数字喜人,但点上看情况未必理想。最新一期《学习时报》刊登署名文章《钱都去哪儿了》指出,一些单位虚高上报往年“三公”支出,通过数字游戏的方式来体现本年度“三公”支出减少;一些领导甚至借控制发放津贴之机,将资金用于漏洞更大的其他支出方面。
有成绩,也有问题——— 这就是整治公务接待的现状。
于此而言,“无清单不报销”是为严管公务接待继续加码。2013年12月8日,《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发布,其中就要求建立接待清单制度,实现接待“留痕”。接待单位应当填写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的接待清单,作为报销凭证之一,留存备查。最新的消息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布未满4个月,中办、国办再次发布《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制度频密,管控到位,目的自然还是约束好公务接待上的“手”与“嘴”。
“无清单不报销”起码有三重利好:一来,有利于强化公务接待的权责关系,有了清单,起码作假起来不那么容易;二是留案备查,有利于公共监督顺藤摸瓜,只要对着清单逐一核实,加上治安监控等技术手段辅佐,“辨明真伪”并不困难;三来,清单制度也有利于推进公务接待的公开与透明。2013年2月,荷兰政府就做出了一项促进“透明执政”的决定,把荷兰首相以及所有大臣、国务秘书和各部高级官员的公务开支报销单亮相于互联网。假以时日,我们的接待清单如果都能借助网络技术而“公之于天下”,还怕权力寻租能够遁形吗?
“无清单不报销”当成为全国公务接待的常态,并以常态的制度,为管理实效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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