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赵超)今年是我国兴办开发区30年,走过“而立之年”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在经历一系列“中年危机”。《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21日对外发布。专家认为,此时发布这一意见,有利于国家级经开区走出发展困境,重新确立发展定位,实现转型升级,继续担负改革试验田和开放排头兵作用。
30年来,国家级经开区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创造了世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史上的奇迹。据统计,我国现在国家级经开区217家,2013年吸收外资和进出口占全国的比重都已接近20%。
同时,国家级经开区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积累了一些问题,比如土地开发中的矛盾,发展模式的滞后,招商引资的弊端等。
中国开发区协会会长师荣耀说:“一些国家级经开区产业核心技术掌握较少,原创能力不足,发展重点不明晰,产业雷同等苗头性问题较为突出,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和要求的资本市场也不完善。”
“国家级经开区仍然靠过去粗放式、高速发展的模式,已经遇到市场瓶颈和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向提高质量和效益转变,寻求高附加值才有出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说。
此次发布的意见首先明确了新形势下国家级经开区的发展定位,即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成为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
与定位相适应,意见提出国家级经开区要实现“四个转变”:由追求速度向追求质量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发展转变,由硬环境见长向软环境取胜转变。
同时,意见从多个方面明确了促进国家级经开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具体举措: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与行政区融合发展,鼓励国家级经开区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等模式;
—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推动国家级经开区“走出去”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国家级经开区按照国家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共建跨区域合作园区或合作联盟;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科技研发、物流、服务外包、金融保险等服务业发展,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探索建立国际合作创新园,创新投融资体制;
—坚持绿色集约发展,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等绿色园区,严禁擅自调整规划,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
“动态管理”是这一意见另一个关键词。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此前表示,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从严把关,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提高准入门槛,完善审核机制,确保国家级经开区的含金量。
但在现有数量基础上,国家级经开区不会关闭上升通道。意见指出,支持经济综合实力强、产业特色明显、发展质量高等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按程序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
不过,今后即使戴上了“国家级”帽子,也并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意见明确了国家级经开区的退出制度,提出对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低、环保不达标、发展长期滞后的国家级经开区,予以警告、通报、限期整改、退出等处罚,逐步做到既有升级也有退出的动态管理。
商务部表示,将配合相关市场和经济执法、管理部门,加强对开发区土地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财税政策执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对开发区不定期进行重点巡视,加大对违规招商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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