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2015年1月7日在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崔江水
一
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共收到提案748件,经审查立案交有关单位办理的740件,占提案总数的98.93%;未予立案,作为意见建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8件,占提案总数的1.07%。在已立案提案中,集体提案265件,委员提案475件。到2014年底,提案已全部办复,办复率为100%。在已办复的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部分解决的557件,占办复总数的75.27%;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145件,占办复总数的19.59%;因政策、体制和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已做解释说明的38件,占办复总数的5.14%。总体来看,提案内容丰富,质量较高,表达了社会各界的愿望和呼声。
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大力支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省委书记周本顺同志在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为做好提案工作指明了方向。省长张庆伟同志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去年,省委、省政府领导阅批重点提案28件(次),逐件提出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提案办理责任制,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特别是对重点提案,单位主要领导包案办理,具体指导,全程过问,严格把关。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等部门加大开门办案力度,不断创新提案办理工作形式,有效推动了提案办理和本职工作的开展。通过提案办理,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并落实或体现到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规划和部门的工作中,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
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紧紧围绕五个文明建设建言献策,着眼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助推科学发展,建言经济建设的提案278件。委员们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大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等重大议题提出意见建议。例如:针对《大力发展环京津临空经济》的提案,省发改委积极采纳相关建议,抓住建设北京新机场的有利时机,把临空经济区作为京冀协同发展最现实、最具体的抓手和平台,联合北京市发改委深入开展体制机制、支持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加强工作对接,编制发展规划,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引领和示范。
关注人民群众福祉,建言改善民生的提案195件。委员们牢记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宗旨,围绕就业创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例如:针对《关于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省民政厅采纳相关建议,指导市县按要求抓紧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制度,分级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加强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全面推动我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致力文化繁荣发展,建言文化建设的提案110件。委员们以推动我省文化繁荣为己任,围绕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例如:针对《关于大力加强我省村镇文化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省文化厅等单位吸纳相关建议,以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坚持文化惠农、服务农民,大力推进文化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了1012个上等级乡镇文化站的评估定级、1700余个基层文艺辅导基地和16000余个文化广场的登记造册,推荐我省井陉拉花等22个地区申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聚焦生态文明,建言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案107件。委员们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围绕改善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科学治霾、加大环境执法及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例如:为更好地治理雾霾,坚持唱好连续剧,打好组合拳,将《科学治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提案作为1号提案,由付志方主席带头督办,各位副主席按照各自工作分工,从不同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办。省环保厅、省科技厅及省科协等14个主会办单位,积极吸纳相关建议,相继出台实施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智慧环保”建设、科技治霾“双百工程”等重大举措。同时,成立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支持河北科技大学组建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平台40多家,进一步提升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
着眼依法治省,建言政治建设的提案50件。委员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社会安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例如:针对《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河北建设进程》的提案,省司法厅在着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和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同时,在全省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指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等担任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加强基层组织法制宣传教育,为保障改善民生等提供法律服务。
三
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牢牢把握“提案是关键、办理是核心、解决问题是目的”的工作原则,努力提高提案办理协商水平。
(一)夯实基础,提高提案质量
一是加强选题引导。会前,拟定了120条参考题目,寄送党派团体和省政协委员,供他们在撰写提案时参考。二是帮助知情明政。及时编发《河北提案工作》,帮助委员了解政协提案工作进展,掌握我省党政工作重点;编辑了《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及复文选》和答复范文等方面资料供委员学习参考。三是严格审查立案。健全完善全会期间初审、复审和审定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立案;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商请提案者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或退回酌处,从源头上确保提案质量。
(二)注重创新,提高办理质量
一是强化高层督办。省政协主席会议对提案工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重点提案工作,专题听取提案工作进展和有关单位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省政协领导率先垂范,分别围绕科学治霾,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提案工作社会影响;发挥界别作用,凝智聚力等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到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生产企业、有关厅局进行视察督办,从不同角度深化提案办理工作。省政协第九次常委会议首次评议1号提案办理情况,以更高层次督促1号提案的办理落实。二是加强民主协商。在重点提案办理前,召开民主协商座谈会,充分听取相关界别委员及企业负责人、群众代表意见建议,查找问题,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在重点提案办理过程中,召开各界别民主协商座谈会,听取有关承办单位工作汇报,对督办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找不足,对抓好落实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提高工作合力。省政协鼓励支持主办单位邀请提案者和会办单位,参加内部提案办理协调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抓好提案的办理和落实;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与省政府办公厅、提案主会办单位共同组织召开提案办理推进会,听取各单位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展,加强调度,督促提案的办理和落实。
(三)强化保障,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2013年制订出台《河北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基础上,去年,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省政协提案办理制度,提高提案办理实效,在分别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各党派团体,部分承办单位,市县政协和省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政协提案办理制度的意见》,有力地推动我省政协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提升。二是提高服务水平。定期逐一走访党派团体,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谋划提案工作;在日常的视察、调研、督办等活动中,邀请党派同志参加,为他们知情明政创造条件。联合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召开省直部门和各设区市提案办理情况调度会,了解和掌握提案办理总体进展情况,分析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全年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及时为各专委会选送相关提案,供他们在选择调研题目时参考,同时支持和协助各专委会将有关调研成果转化成提案。三是创新服务方式。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提案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调度,确保全年提案办理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加大个案督办力度,对个别不满意的提案进行现场督办,敦促有关地市和部门进行二次办理,努力把提案落到实处。在重点提案督办前、督办后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公布重点提案的督办内容、方式、目标及办理措施和办理结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搭建平台,在河北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播出提案办理短片,在全省开展重点提案办理成果巡回展,扩大了省政协重点提案的社会影响。
四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再接再厉,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将政协提案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根本权益的重要手段,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一个重要渠道,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政协提案工作常做常新,不断进步。
(二)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提案办理协商
要围绕提案工作全过程广泛、多层次开展协商,逐步形成协调高效、务实管用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建立和完善提案在审查、交办、办理、意见建议采纳及跟踪落实环节的协商流程;采取会议协商、现场协商、上门协商、个别协商等多种协商形式,提高提案办理水平;积极探讨视频协商、微信协商等“在线”协商手段,加强提案办理工作信息化建设。
(三)加大提案办理力度,增强办理实效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待政协提案,积极采纳提案合理意见建议,制定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要加大开门办案力度,与提案者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建立健全政协提案办理规章制度,将提案办理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政协组织要研究新形势下提案督办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督办思路,丰富督办形式,完善督办机制,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落实的实际成效。
(四)努力搞好服务,提升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进一步密切与政协委员的联系,广泛征求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和完善提案工作;加强与承办单位的协作配合,为提案者撰写提案提供服务,为深化办理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提案工作的重视、支持和帮助,真正做到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要求、组织上有依托、物质上有保障。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优势,增强提案工作的合力,努力使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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