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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沈阳市四环内“黄标车”将限制行驶。记者8月12日从沈阳市环保局获悉,为了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控制,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沈阳市发布《关于加强“黄标车”管理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对“黄标车”的管理。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近年来,沈阳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上升,至2015年底已突破175万辆,其中“黄标车”保有量达4.8万辆。从9月1日起,每日7时至19时,四环路以内(不含四环路)禁止“黄标车”在环保绿标区域内行驶,驾驶“黄标车”在禁行区域行驶的,将由警方依法实施处罚。 (记者 丁冬)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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