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工商系统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2128份,融资金额537亿元。
省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动产抵押登记不仅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一项法定职能,而且是服务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给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积极落实当场受理、当场登记的规定,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动产抵押登记提升融资能力,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为了保证登记信息及时准确公示,省工商局采取网上巡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动产抵押公示信息的管理。上半年网上巡查动产抵押公示信息83条,发现和纠正登记内容不全、数据可疑等问题6条;实地检查28个县区,抽查动产抵押公示信息560条。
针对沈阳市工商局尚未接入辽宁工商行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动产抵押登记信息无法向社会公示的问题,省局协调信息中心将沈阳市局有关数据拷贝到省局系统,解决了沈阳市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公示问题。
同时,针对部分粮油企业欲以中央事权粮油作抵押的问题,省局与中储粮辽宁分公司进行反复研究,将辽宁省内《中央事权粮油存储库点名单》印发给各动产抵押登记机关,要求办理该名单所列企业粮食动产抵押登记时,认真核查当事人提供的文件中关于粮食所有权归属的内容,提醒其国家关于“承储企业不得以中央储备粮对外进行担保或者对外清偿债务”的规定,积极预防国有粮食被违规用作抵押担保。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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