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骆倩雯)执法部门在三个多月时间里,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7721起,开出8360万余元罚单。昨天,市环保局联合交通、城管等部门通报百日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相关情况,并发布了环境违法十大典型案例。
今年4月底至7月底,市环保局联合13个相关部门开展了“百日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大气、水、土壤等领域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市环境监察总队队长赵志威介绍,“百日行动”中,全市环保部门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7721起,处罚金额8360.82万元。其中,固定源方面立案处罚1765起,处罚金额7858.1万元;移动源方面立案处罚5956起,处罚金额502.72万元。期间,环保、公安部门加强联合联动,在重点大气排放行业、“散乱污”企业和危险废物、重金属排放、机动车尾气检测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31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起。
此外,市规划国土委加强对全市尾矿库的排查整治,对23起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住建委对15家施工企业处以暂停在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的处罚;市水务局开展排水治理专项执法行动,查处违法案件244起。
环保部门昨天还曝光了全市涉及大气环境类、水环境类、土壤环境类、阻碍执法等四大类十起典型案例。在十起典型案例中,涉及大气环境类的有燃煤锅炉单位、印刷公司、家具公司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违法排污的;涉及水环境类的有不法企业在暴雨夜私设暗管偷排污水的、超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涉及土壤环境类的有违规收集、处置废机油、蓄电池,随意处置废漆桶的。其中5起案件的涉案企业负责人被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郝杰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