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十一五”期间,我省克服工业结构偏重、排污基数大、新增排污强度大等实际困难,超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实现了从“排污大省”向“减排大省”的转变。
成绩面前,辽宁污染减排工作砥砺前行。继2011年污染减排工作实现“十二五”开门红之后,2012年上半年,全省COD(化学需氧量)、NH3-N(氨氮)、SO2(二氧化硫)和NOX(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减排比例分别是2.47%、1.55%、5.31%、0.16%,均超额完成上半年减排任务。省委、省政府对污染减排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在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辽宁省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提出到2015年实现由“减排大省”向“环境改善大省”的转变。
从“排污大省”到“减排大省”,再到向“环境改善大省”迈进,辽宁污染减排工作实现了华丽转身。这种转身,不仅意味着我省污染减排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更预示了我省正向“生态辽宁”、“美丽辽宁”的愿景逐级迈进。
举全省之力推进污染减排
如果在污染减排四项总量指标中有一项没有按计划完成,将直接影响到该市市长当年的政绩。这项近乎于苛刻的要求,源于全省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上,省主要领导和各市市长签订的《蓝天工程暨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其将污染减排工作推到了环境保护的中心地位,并成为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
从过去一年全省各部门关于污染减排的密集动作中,也可窥见辽宁尽早迈向环境改善大省的信心和决心。2012年,省委、省政府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污染减排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强力推进辽河治理,确保达标“摘帽”。为了加大大气环境治理力度,省政府印发《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强新增两项污染物的控制,省政府办下发《关于实施水泥行业脱硝改造促进氮氧化物污染减排的通知》,转发省环保厅、省畜牧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促进农业源减排的工作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下发《辽宁省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促使今年新增两项污染物都得到大幅削减。与此同时,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改委积极推进“气化辽宁”,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让全社会都参加节能减排工作;经信委严格淘汰钢铁、水泥等重污染行业的落后产能,有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住建部门积极推进“一县一热源”建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畜牧部门通过发放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作为污染治理的前置,强化养殖业主污染减排的责任意识;公安部门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推进氮氧化物的减排。
一场大力推动污染减排工作的战役已经全面打响。 2012年,辽宁省环保厅加大了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多家国有超大型企业违法排污及建设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据数据统计,2012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4件,罚款总额达544万元。这充分体现了辽宁全省上下为完成污染减排目标,对技术水平低、能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经济效益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能力分期分批加快淘汰和对环境违法毫不手软的决心和信心。
根据国家要求,辽宁省环保厅制定了《辽宁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加强重点企业日常监管,强化验收管理和目标考核。为推动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全省共投入2440万元,完成61家废水企业、98家废气企业和102家污水处理厂,安装、改造332套氨氮、氮氧化物在线监控设备。同时,为了确保减排目标的实现,出台了《辽宁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办法》,对新建项目总量实行等量替代、减量替代、区域平衡、同类平衡的原则,对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进行严格的总量控制和网络动态管理。建成投运“辽宁省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动态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统一管理。推进排污权有偿调剂,完成了大唐阜新煤制气项目2.5亿元的排污权交易。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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