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建
目前,部分省份2014年度预算和“三公”信息正陆续披露,中央部门预算公开也将在近期拉开大幕。而目前预、决算公开的实际情况是,“大类”预算、笼统预算、原则性预算公开偏多,欠缺更多具体项目和支出用途的细节。(3月24日《京华时报》)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预算被称为“国家账本”,虽说无法妇孺皆懂,但起码也不能让内行挑刺。今年是我国大规模公开预决算信息的第六个年头,公开信息正日趋细化,公开部门也覆盖了更多级别的政府机关,只是,预决算和“三公”公开确实存在部分数据口径模糊等顽疾。
3月18日,财政部专门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公开主体扩展到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并称预决算信息公开是“最有力的反腐措施”。2014年全国两会后的这份“通知”,离不开两个背景:一来,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的时限通常为预决算批准(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今年地方召开两会的时间推算,公开时间窗口已经临近。财政部及时提醒,也是意在防止少数部门爽约。二来,正如专家所言,“我国财力支出是下沉的,80%左右的财政支出在地方政府,地方支出的‘大头”又在市县一级,省本级的支出也不大。”此前,中央预算越来越详尽,而地方预算则成了最大的“硬骨头”和“深水区”,财政部对此发力,也算“有的放矢”。但是,仅凭这份“通知”,能否让地方预算细节纤毫毕现,暂时还要打个问号。
这些年,财政效率上的质疑,固然是制度设计的问题,实际上与公开透明息息相关。去年,“三公支出9000亿元”的传闻被证伪,但能检索到的权威数字,是2004年“三公”支出1201亿元。民生关注的热点数据语焉不详,核心关切迟迟“犹抱琵琶半遮面”……不少地方在编制预算说明时,谈到资金结转、预算支出时动辄在“亿元”单位后边加个“等”;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里,蜻蜓点水列出一个支出项目,用“等等”代替几十个项目“鱼目混珠”的情况比比皆是。如此这般,不过是留下充足的“弹性”空间。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预算制度要公开透明,首先是依法公开的项目要板上钉钉。尤其是在压缩“三公”支出、简政放权的今天,没有细化的预算公开,扎实有效的公共监督就难以给力。问题的关键是:预算科目按照囊括范围的从大到小,分为类、款、项、目四级。眼下,制度设计要求细化到项级科目和具体项目,几乎做到了全面公开;但民众要求的“细化”,是事无巨细、锱铢必较的全透明与全公开,就像开门过日子,柴米油盐笔笔清晰。显然,这就要求大力推进“全口径预算”,及早修订预算法、实现预算精细化管理。
预算公开,细节见真章。只有真正敢于、善于将细节预算公之于众,财政才会多些居家过日子的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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