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永丰 李新生
基层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业务要始终坚持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代理支库业务的各项文件和通知精神,密切与财、税部门的相互联系,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狠抓国库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内控外防,着力提升国库代理业务的综合实力,保证国库资金准确、及时、完整入库,确保预算资金合理安全拨付。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会计操作还不够规范,业务质量差,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隐患。
2、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没有完全按照国库业务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而是以自身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缺乏国库规章制度的约束。对国库制度和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理解和掌握不够。
3、代理国库人员配备不到位,不能满足业务需要。按照《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支库至少应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员办理国库业务,但是代理银行出于经费考虑,并没有按照制度规定配备相关人员,由于人员配备少,一人多岗,“一手清”现象已成为客观存在的事实;而在监督管理和调研分析工作等一些综合性业务上力度明显偏弱,导致代理银行“代而不理”,无形中增加了职能发挥的难度,影响到国库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4、代理国库业务操作不规范。代理国库业务操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国库会计、复核操作流于形式、各操作员之间口令透明化等现象,这违反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要求,同时也给国库资金带来了安全隐患。
5、代理机构难以肩负起国库监管职责。由于代理机构人员短缺,疲于应付日常业务,没有时间和精力开展检查,所以客观上难以开展国库监管工作。
6、部分业务环节存在安全漏洞。有的银行将已从客户账户出账的税款不及时划交支库,使其滞留在本行的“待结算款项”下延迟了国库资金报解。
鉴于上述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进:
1、完善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按照《国库业务操作规程》操作,对每一张凭证认真审核,准确核算。及时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结合实际业务和管理现状不断完善内控制度。
2、优化人员配备,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充实人员,加强力量,确保国库工作的正常开展。代理行应按《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和《代理国库业务协议书》中的规定,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代理国库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以责定岗,以岗定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代理机构国库人员的培训,通过岗位培训,专题讲座,业务练兵与业务知识考试等形式,开展国库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制度教育,加深代理机构一线人员对各项相关规章制度的理解,增强责任感和风险防范意识,从而切实履行代理业务职责,通过培训和考核,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通的代理国库队伍,提高代理国库人员的业务水平,注重代理国库人员的政治、道德和法治教育,强化道德风险防范。
4、选择经营业绩好、效益高、信誉好、抗风险能力强的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业务,改变“凡是商业银行都能办理国库业务”的习惯做法,结合日常检查考核的情况。
5、对银行代收税款“待结算款项”账户实行监控,时实划转入库。
6、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对代理机构的检查指导。一是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充分利用对代理机构年审的有利时机,对代理机构业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的要求对商业银行代理支库职责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发现违规办理业务依法进行处罚。三是对代理机构制定严格的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同时做好检查结果的挂钧,检查结果与表彰处罚相挂钩、与代理机构国库人员的目标考核相挂钩、与国库主管领导的业绩挂钩。
7、实现从无偿服务向有偿服务的转变,提高国库经收处的积极性。商业银行代理国库经收业务不得收取费用,却要商业银行无偿承担行政职能任务,相比之下,显失公平。因此,应该尊重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财政每年应对国库经收处按一定标准拨付补贴资金,提高国库经收处经收国库业务的积极性。
8、理顺财、税、库、行之间的关系,为代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建立财、税、库、行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互通制度,形成协调一致的良好关系,共同促进代理工作。财、税、库等部门要从财力,物力,技术等方面加大对代理银行工作的支持。
9、国库代理业务手续费偏低,影响代理国库业务的银行的积级性。要提高代理手续费,提高代理行的积级性。(文/赵永丰 李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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